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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方应该主动协调,否则就是不作为!       
浙江警方应该主动协调,否则就是不作为!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010 | 更新时间:2005/5/5 | 文章录入:boar ]

浙江警方应该主动协调,否则就是不作为!

1、既然有人打了110,浙江警方必须有所动作。警方能够也应该十分方便地核实到李玉萍的法定年龄,若老板使用了童工,警方必须知晓有关部门对老板进行处罚,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李玉萍的人身安全。至于李玉萍是否损坏了老板的东西,是工作中的损坏还是故意损坏还是,这与是否让李玉萍离开那个工厂没关系,老板可以报案另行处理或者上法院起诉。

2、警方不让亲戚带走李玉萍,这可以理解,因为亲戚不是李玉萍的直系亲属,不排除有拐卖的可能。但是,我也给李玉萍的家里打了电话(本来还想给诸暨市大塘派出所打电话,不过又觉得这过于多事,罢了),警察的态度确实不够积极,因为地方保护主义作怪而模式老板使用童工的行为。

3、我知道浙江警方能够立即看到强国论坛的帖子,我希望浙江警方及时妥善处理此事,否则,这个已经由《中国维权服务网》搞到了人民网的事情会被搞得更大,即将伤害的不仅仅只是浙江警方的形象,恐怕还有别的!  ——野猪 17:36 2005-5-4


附录:

我是安徽省阜阳市市民,我现在有急事需要你们的帮助,请你们务必给以关注,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孩子李玉萍今年15岁和她的表姐于今年3月份去浙江省诸暨市大塘一家个人织袜厂,在那里她每天工作12小时没有星期天,工作苦一点也没什么还经常遭到老板娘的辱骂无奈之下,昨天我派一个亲戚想把孩子接回来,今天下午派去接孩子的到了工厂,可是他们却不允许把孩子带走,老板娘说如果把人带走就必须交1000元钱给她,眼看着自己的孩子在那里工作2个月不但拿不到工资还要付他们钱我实在不明白,家里去的人没办法在今天下午2.20分打电话向当地110报警,警察到了以后说必须找一个熟悉的人才能够把人带走,我想和警察说说是否可以让我和孩子说说话或者我发个传真过去给予确认,可是警察就是不接我的电话,情急之下请你们呼吁希望你们帮助我把孩子解救出来。

孩子的母亲:张月梅
联系电话:0558--2179487
手机;13605586688
2005年5月4日下午2.50分,本网接到这份请求救信立即与浙江省诸暨市大塘派出所联系,派出所接电话人员告诉我说他们在接到报警电话已经派人去工厂调查,具体情况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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