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安徽池州发生群体暴力》,斥责警方软弱!
《安徽池州发生群体暴力 普通案件引发打砸抢烧》一文所述,当然有不够客观的地方,例如市领导出面与市民对话的效果为什么不好?为什么短时间里就积聚了上万人围攻派出所?但是这个问题已经不是重要的问题,重要的问题是:警察正在办案,你烧了肇事车辆可以理解为义愤填膺而情绪发泄,但是,凭什么烧警车、攻击武警,甚至哄抢与此事毫无关系的超市?我虽然认为《安徽池州发生群体暴力 普通案件引发打砸抢烧》一文还不够客观,没有说清楚为什么烧、抢,但是,我相信基本事实大概就是那样。
我想质问的是:1、当有人公然火烧警车的时候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是犯罪正在进行,这时候公安机关完全可以采取一切措施的!为什么没有?2、当有人攻击武警的时候,武警为什么不还击?武警当时在保护什么?3、居然还哄抢超市,这样行为不镇压,我们还要警察、要枪做什么?
当地警察当然有理由:人手太少,担心打虎不死,反为所害!这个理由可以理解,也不能理解!
警察态度不好,或者正渎职、或者违法,这时候当然不能跟人民群众对着干,但警察在没有丝毫错误的情况下,谁胆敢攻击警察、派出所,谁就是可以现场枪毙的对象!否则,警察手里的枪有什么用?难道都出家当了和尚?所以我既理解,也不理解。
事情已经发生,事态已经平息。我想说:对于带头闹事的首恶,必须严惩,枪毙也可以。对于那天参与烧车,抢劫超市的所有人,统统严惩,全部不得少于20年!此事若不实施专政,国家机器还能正常运行,有何威信可言?此事若不实施专政,不良的示范效应将会怂恿更多的人违法犯罪!此事若不实施专政,社会治安不可能好!此事若不实施专政,保护私有财产就只能是口号!
至于苏A牌照丰田轿车上的司乘人员,他们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就负什么样的责任,不能因为发生了后来的事情就对他们罪加一等。出面与市民对话的市领导已经不合适担任领导职务了,最轻微的处理也是降为一般干部。派出所的现场领导也要降职使用。原因很简单,他们的能力不够。——野猪 3:15 2005-6-28
附录
安徽池州发生群体暴力 普通案件引发打砸抢烧 [黄河飞流] 于 2005-06-27 21:59:03上贴
2005-06-27 16:43:54 池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吴志宏 唐馥娴) 6月26日下午至晚上,池州市城区秋浦路发生一起严重群体性暴力事件。在少数不法分子的鼓动下,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派出所,烧、砸车辆,殴打民警,哄抢超市。池州市委、市政府会同省公安厅领导坐镇指挥,该事件于当晚23时许平息,无人员死亡。 6月26日下午14时40分,池州城区翠柏路菜市场门口,一辆挂着苏A牌照的丰田轿车将一行人刘亮挂伤,双方发生争执,车上司乘人员将刘亮殴打致伤,引起部分市民不满并向池州110报警。接警后,九华路派出所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及时将刘亮送往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室就诊,并将肇事者连人带车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刘亮已转到该院住院部接受进一步的观察治疗。 据现场目击者称,肇事者被带到派出所后,部分围观群众跟随到派出所进行对峙,并愈集愈多。闻讯赶来的市领导出面与市民对话,但效果不佳。18时左右,一些好事者开始推砸肇事车辆,将丰田轿车砸得面目全非并掀翻。18时50分,现场围观群众逾万人,部分不法分子开始点燃轿车,并向着火的车辆扔入鞭炮,引起骚动。19时,不法分子又瞄准了一辆停放在派出所门前的警车,将警车推堵到派出所门口,一边点燃车辆,一边燃放鞭炮,顿时浓烟四起,现场混乱开始升级。指挥部派武警维持秩序,但围观群众太多,场面无法控制。19时05分,不法分子开始袭击现场武警,6名武警被石块砸伤。赶来灭火的消防车,不但消防栓被抢,车子也被推离现场十余米。19时25分,派出所电源被切断,不法分子向室内扔放鞭炮,实行打砸并纵火。19时40分,停放在翠柏路上的一辆宣传车和一辆警车同时被点燃。20时03分,不法分子开始围攻附近的东华东超市,他们破门而入进行哄抢。3个多小时以后,超市被洗劫一空。至23时许,现场仍聚集2000余人。 “6·26”严重群体性暴力事件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下午18时,指挥部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成立。市长谢德新等市领导紧急磋商,形成方案:加大宣传攻势,疏散不明真相的群众;鉴于池州警力严重不足,请示省公安厅调集警力紧急增援;部署调查取证工作等。21时许,副省长、市委书记何闽旭赶到池州传达王金山省长特别指示:要尽快疏散人群,严防不法分子继续作案,同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严厉打击不法分子。23时,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赶到指挥部,简短听取汇报后,指示:果断采取措施,控制局面。23时40分,700多名警力冒雨开赴现场,局面迅速得到控制。几名涉嫌人员被公安部门当即抓获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