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体婴儿的求助与我们落后的制度和保障机制
文章作者:[野猪] 2000-10-21, 11:13:23
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出现体婴儿的求助无可厚非,向它们伸出援助之手是应该的。这算不上什么英雄壮举,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认为是人们一种额外的社会责任,比如这对被遗弃的连体婴儿,如果社会不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它们只有死路一条。但是,屡屡出现这样事情的本身是否更加应该值得我们思考?
在我们周围常常出现诸如此类的种种事情,比如某人得了怪病,无钱医治;于是,由于是怪病,应该很容易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争取到他们的同情,所以立即发出求救的呐喊,所以可以让社会来尽义务。再比如某人得了绝症,需要巨额的医疗费用;于是,由于是绝症,应该很容易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争取到他们的同情,所以立即发出求救的呐喊,所以可以让社会来尽义务。还比如,要办某件事情,需要很多钱;于是,由于事情特殊,应该很容易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争取到他们的同情,所以立即发出求救的呐喊,所以可以让社会来尽义务。凡此种种,不胜枚举,让人都麻木了。有的时候我甚至要问自己“你还有同情心吗?”“ 你依然善良么?”
我承认,人人都有同情心,人人都具备善良的天然品质,但是,我们的社会,应该珍惜人们的同情心,应该爱护人们的善良品质,不是万不得已,不可滥用。看看如今我们对善良和同情心的需求,似乎常常只建立在金钱与物质上,说简单一点就是,你愿意表现你善良吗?你愿意表现你有同情心吗?那么好,拿钱来!如果你没有钱,甚至如果因为过度的善良和同情而导致了这次没有钱,那么也许立即就会招来种种冷言冷语,挖苦,甚至辱骂:“什么善良,假的!”“什么同情心,虚的!”比如有的好心人就是因为每每行善积德,结果自己虚脱不算,最终还落不到一个好。为什么?因为后来她的钱财散尽,再也无能为力了,再也无法表现自己善良、有同情心了!因为她的善良、同情心已经成为了一些不良分子“挖掘”的对象,她还能够支撑几回?再延伸一点来看,将善良和同情心进行不负责任的滥用,是在糟蹋同情心和善良!有的时候还有助纣为虐的嫌疑,有使人堕落的嫌疑!这时候的善良和同情心显然在实际上是好心干了坏事情!
就眼前连体婴儿的求助,我认为,首先应该把它们的社会责任分割一下。具体的责任范围是否可以这样划分:由于这对连体婴儿向医院方面提供了一次实验的机会,有利于医院方面的科学研究、医疗技术的成熟与提高;医院方面可以通过这次手术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树立自己的品牌,所以在得到好处的同时他们不仅应该尽一份社会责任,还不能推卸自己的一份应尽责任。医院方面应该负担主要责任。还有民政局,捉了那么多的农民,征用了那么多健壮的劳动力,不能说自己没有钱!他们应该向社会回馈一点。红十字组织当然更加有义务出面,不过这样的时候他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协调方面,应该放在呼吁制度的改革和建立方面,而不是单单尽自身的能力拿点钱出来完事。还有“拱你阿姨”之类的星,发了大财的大企业家,也应该成为红十字化缘的对象,毕竟,如此的零碎花消对于他们来说,九牛一毛。至于普通民众的善良和同情心,当然可以充分地表现出来(向红十字组织捐献),因为不仅现在眼前的这对连体婴儿需要花钱,以后还有很多的意外情况都需要花钱。况且对于普通民众本身和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善良与同情心,其爱心和深远意义远远地超过了这件事情本身的现实意义。普通民众因为实力的缘故,他们的行为往往只能够表现自己有爱心而已,他们的力量很小,实质性的作用非常有限。普通民众爱心的表现,其意义的重点应该在于净化社会风气,在于提倡和发扬。
中国的现状,就是这么地奇怪和冷酷:多数人办不了的事情,少数人却不在话下!所以,常常地,我们应该把精力放在制度的完善和体制改革上,而不是一味地表现自己多么的善良,多么的具有同情心。比如对待这个事情,我们去呼吁在体制上进行改革,立即建立相应的保障体制,也许比直接掏钱更有意义!—— 野猪·21/10/2000·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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