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称不起诉胡戈 《馒头》有创意 作者有灵气
(中国)人民日报 (2006-02-20)
除了《无极》,视频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还选用了央视社会与法频道《中国法治报道》栏目及其主持人侯丰的镜头。昨晚,该频道编辑部相关负责人称,非常欣赏胡戈的创意,央视不会起诉对方。这位负责人认为陈凯歌的“恼羞”可以理解,但“成怒”的做法值得商榷。
《馒头》未侵犯频道利益
在《馒头》中,胡戈截取《无极》的部分画面进行了重新剪辑和配音,以《中国法治报道》的一期年终特别节目的形式呈现。胡戈是否也侵犯了《中国法治报道》的版权和主持人侯丰的肖像权?对此,央视社会与法频道表现得很宽容。
据该频道编辑部一位负责人介绍,早在陈凯歌与胡戈产生纠纷之前,该频道领导和《中国法治报道》的编导就在网上看到了《馒头》。“大家都觉得很好玩,认为这个短片挺有创意,并没有对是否侵权给予特别关注。”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央视领导和律师都将之视作在网络流行的、不带任何商业性质的视频,未侵犯社会与法频道的利益,也没有想过像陈凯歌这样大张旗鼓地控诉胡戈。就短片本身而言,该负责人还对胡戈这样一个圈外人表示了认同:“《馒头》的节目样式、结构非常像一个日播的法治节目,连广告插播的时间和时长都非常接近一个常规节目,胡戈挺有灵气的。”
陈凯歌“成怒”值得商榷
对于被网友“斥责”为“小肚鸡肠”的陈凯歌导演,该负责人表示非常同情:“站在陈凯歌的立场,他耗费了巨资历时多年完成的心血之作,不仅没有为他带来预期的口碑,反而被《馒头》削弱了影片的分量,陈凯歌感觉失落、失意很正常。他‘恼羞’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成怒’值得商榷。”
据悉,陈凯歌方面已经电话联系胡戈,希望他承认自己侵权,但遭到胡戈拒绝,目前双方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来源:《京华时报》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