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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鄞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418 | 更新时间:2006/3/1 | 文章录入:网络蜘蛛 ]

鄞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是消费者的娘家人,还是奸商的保护伞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是什么?不就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吗?那么,其具体的的职能究竟有哪些呢?多的不说,起码有这样的职能吧。比如,“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合伙、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再比如,“依法监督检查,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行为,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等。那么,鄞城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到底做得怎么样呢?

前不久,我曾经与这个部门有过接触,当时的情况其实很简单。就是有一家公司号称自己可以进行物业管理业务,还向我们收取了昂贵的《物业管理费》。但是,该公司在收取了物业管理费以后,并没有按照物业管理的行规开展工作。导致了很多的纠纷,给住户们制造了许多的麻烦。事后得知,该物业公司只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独家颁发的营业执照,而没有经过鄞城市房地局进行物业管理资质的认定。按照鄞城市的地方法规,没有经过房地局进行物业管理资质的认定就不允许从事物业管理的业务。如果擅自进行,则属非法,是欺诈行为。据此,我向鄞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多次投诉,要求他们敦促该物业公司退还非法向我收取的物业管理费97.2元的两倍,即194.4元人民币。并且,就没有资质却能够拿到或者继续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这一祸国殃民的事实向我做出解释、说明。但是,直至今天,此事依然泥牛入海,杳无音讯。

对此,我困惑至今,不知其中的奥妙。而刚刚又发生了一件事情,更是让我对鄞城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满了疑惑、不解……

今年9月7日,小丽因为手机被盗,只好重新买一个新的。她慕名前往彩虹南路15号2楼的手机市场,在《鄞城市海曙迅达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江东分公司》购买了一款PHILIPS 939型手机,价值2530元人民币。不料没使用三天就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1”号数字键失灵,绿色“接收”键也失灵,完全不能够使用。不得已,她于9月11号取消了正常的工作专门到经销商处交涉。不料该店一改当初出售手机时候的热情,指责小丽损坏了手机的显示屏,甚至怀疑她把手机泡在水里面或者做了一些其它的人为破坏……

小丽非常气愤,当场就与他们争吵起来。最后,经销商表示“要先将手机拿到上海去做鉴定,以确定是否人为故意破坏”。还假惺惺地提供了一只备用手机。而这只所谓的备用手机,不仅在功能方面达不到基本的使用要求,而且还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它会自动关机,比如有时候打出去没有声音,比如接听的时候突然没有声音,自动关机,等等。还有,进来的电话号码无法自动存储,电池也难以承受负荷,一天不充电都不行。由于小丽从事对外贸易工作,即使电话少的时候,每月手机使用的电话费也在3000元左右,所以劣质的手机根本就无法满足其工作需要。这该死PHILIPS 939和备用的烂手机严重地影响了小丽正常的工作和对外交流,徒增了许多的烦恼。这该死PHILIPS 939和备用的烂手机对人的摧残是显而易见的,难道鄞城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对此无动于衷吗?还有,那些该死的日本鬼子们(某省驻鄞城市某外贸单位的客户)常常以这件事情来讥笑小丽:“你们中国的电话为什么现在常常一接通就断掉?……”——野猪

 

    谁有鉴定权? 当初经销商号称要拿手机去上海鉴定的时候,明确表示“一个星期可以得出结果”,可是一个星期以后,小丽每天都打电话给他们,询问结果,他们却一再推委。后来大约是厌烦了,就干脆来一句“反正要继续等”,甚至连“等多上时间我们也不知道!”这样的话也说得出口。经过两个星期漫长的等待,小丽再也无法信任和容忍这样的商家了,就向我叙述此事情。

我一听就爆炸了:鉴定权在国家,他小小的一个奸商有什么权利号称鉴定?手机是利用数字来拨号的,十个数字中少了任何一个都无法使用,如果再加上“接收”键也失灵,这手机就算是报废了,当场就可以让他们退货!至于经销商提出的显示屏有划痕,所以不能退,这不是理由。难道他们还想把这样的手机包装一下再次出售去害人吗?这样的手机根本就不能二次销售!

她问我怎么办?我当即表示“这个手机出现了这么严重的质量问题,你应该依据法律赋予的9项权利,去追究经营者应该承担的10项义务。这是国家、人民给消费者的权利,是法律授予消费者的权利,不应该放弃。”她又问我具体怎么办。我认为既然经销商连“等多上时间我们也不知道!”这样的话也能够说出来,显然是不想负责任。他不想负责任你就不必继续找他们,可以先向鄞城市的96315投诉,如果工商局不管,那么就去法院告他们不作为,再告经销商,向他们索赔。因为法律有明确规定,产品不实行“三包”,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第二天,小丽告诉我,已经向鄞城市的96315投诉了,但是86315的答复跟经销商的一样,无非就是“正常的”、“必须等”,其依据就是“手机不在三包之列,所以如果经销商没有向你承诺什么,那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此也毫无办法。”等等。

由此不难看出,我认为隶属于鄞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消协显然是在偏袒奸商,丝毫没有为消费者着想。他们的行为违背了国家成立消协组织的宗旨。因为所谓的“三包”来自于《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而这只是行政规定,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细化和量化,以使有关法律的规定更具有操作性。如果将这部行政规定解释为仅18种商品提供“三包”,此外的商品不提供“三包”,显然是一种曲解。因此把手机推出“三包”范围是违法的,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任何一条给手机商品免除退货责任的规定。所以,隶属于鄞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消协对“三包”的曲解是对消费者的恶意欺骗!是对国家法律的歪曲!有鉴于此,我决定亲自走访此事。看看这儿的消协到底是奸商的保护伞还是消费者的娘家人!

两天后,也就是26号,上午10点钟不到我就到达彩虹南路15号,在二楼的手机通讯市场找到了市场管理部门的办公室。我敲了每个房间的门,无人应答;从窗子往里面看,只有办公桌,没有人。大约10点钟的时候,我再次挨个敲门,就找到一位姓黄的小同志。——野猪


是消费者的娘家人,还是奸商的保护伞

“你是这儿的工作人员吗?”我问。
“是。”
“我要投诉,找你可以吗?”我问。
“好!”
“你是负责《消协》工作的吗?”我问。
“我不是。负责消协的在那边。”他指着一个门里面。
“哪边?”我问。
“就是那边,……,算了,我帮你去找一下吧,你等一等。”他说着就跑去找人。那些地方我都找过了,他当然不可能凭空弄出个人来。所以我就笑话他:
“那边的办公室我全部都看过了,没有人。看你能变出一个不!”
“真的没有人!”他不好意思地回来,然后一面抓抓自己的头,一面热情地招呼我坐下来说话。
“你有什么事情跟我说吧。”
这是一个看上去只有17、8岁的年轻人,他的热情和对工作的负责让我对他产生了好感,也产生了兴趣。我拍拍他的肩膀说:
“我们9月7号买了一个手机,三天不到就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完全不能使用,所以在9月11号找经销商交涉,但是他们以显示屏有划痕而拒绝退货,表示要先把手机拿到上海去做鉴定,以确定是否人为故意损坏。……虽然他们也给了我们一个备用手机,但是这个……”
“他们给了你备用的手机吗?”他打断我。
“是,就是这个破玩意。”我拿出那个该死的备用手机。
“这就正常了,所以你必须等。”他大人一样地说。
“让我一直使用这破玩意?”我拿起那只备用的手机,笑着问他。
“这(备用)手机的质量是很好的。”他好象很内行地样子。
“质量很好?你看看这个该死的备用手机,打出去没声音,接进来也没声音,无端地它还会自己关机,电池也不够用,进来的电话号码也不会储存。”
“啊!”他吃惊不小。
……
“你看怎么办比较好?”我问他。
“他们不是已经帮你去修理了吗?你还是等等吧”
“你知道按规定我应该等多长时间呢?”我问。
“你已经等了多上时间?”
“已经等了两个多星期。”我说。
“那应该等一个月就可以了。”
“还要等两个星期?”我问。
“PHILIPS手机在我们鄞城市没有维修中心,所以他们把手机拿到广州去了。你想想,带去广州需要一个星期,从广州拿回来也需要一个星期,维修也需要时间,而且如果在广州等待维修的人比较多,还要排队……”他耐心地解释。
“经销商说是拿去上海做鉴定,而且只需要一个星期。你说是拿去广州维修,时间起码需要15天,这些说法到底有什么依据呀!而且我们消费者购买商品,可以只向经销商追究责任,至于经销商与供货商之间的纠葛,那是他们的事情,为什么要我们消费者来承担他们之间扯皮拉筋所造成的种种不便?我们消费者不应该承受这样的损失!”我说。
“……”
“你保证有规定明确表示我们消费者在遇到这样问题的时候必须等待30天?”我一面问他,一面打开笔记本记录:“检测时间一般为15天~30天。”见我在笔记本写“15天”和“30天”,他立即强调:
“我指的是MOTOROLA这种机型。”
“好,‘MOTOROLA’”。我一面在“15天”和“30天”傍边注明MOTOROLA,一面念。然后问他:
“那么这种PHILIPS因该需要多长时间可以知道是否人为故意损坏呢?”我问。
“按照规定说,我也不清楚。”
“那你是负责哪一块的?”我问。
“我负责服装摊位的。”
“哦!难怪。你还是告诉我有什么办法找到负责手机这一块的人吧。”我合上笔记本。
“好,你等一等。”他就动用了广播去喊人。用的是方言,所以具体在找谁我听不懂。

不久,有一与他年龄相仿的女同志来了,小黄就向我介绍,她负责《消协》工作。但是,她告诉小黄说自己正要去拿钱,没空。建议小黄去找别的什么人来处理。

 

    是推委扯皮?还是极力保护! 小黄立即跑出去,不一会儿就来了一位老练的中年人(后来知道他是谢经理)。
“你有什么事情呐?”他用厌恶的眼神看了看我。
“我们买了一只手机……你看怎么办?”我又叙述这事情的前因后果。
“你有发票吗?”他看看我摆在桌子上的笔记本和那只备用手机问。
“这是发票。”我从笔记本里面把发票和[受理单]抽出来,递给他。他眼皮抬都不抬地接过发票。立即表示,
“这上面的图章是海曙区的嘛!你找错地方了。”他把发票退还给我,起身想走。
“就是在这个地方,在这个二楼!”我急忙说。
“那发票上为什么是海曙区的公章?”他突然发现新大陆一样。
“我怎么知道?这样的问题应该问你们才对,为什么反问我?”我说。
“那你们为什么不把发票看清楚,不把公章看清楚?没有正规的发票我们不受理的!”他又想走。
“你再看看,这到底是不是正规的发票?”我拿着发票质问他。
“那公章不是我们这儿的嘛!”
“在你们这儿设摊,却不使用你们认可的公章那是你们管理不善造成的,怎么怪我们消费者?”我反问。
“在我们这儿设立摊位的不一定都经过我们,如果你们在没有经过我们同意的摊位上购买商品我们是不管的!”
“你们不管?发生在你们眼皮子底下的事情你们居然不管?那还要你们在这儿干什么?”我生气地质问。
“这张发票不是我们的,我们不管!你还是去海曙区吧!”他们又向我发球。
“事情就发生在这儿,那摊位就在这里。你们不管,那你告诉我谁管这事?”
“我们也不知道。”谢蛮横地表示。
“那你告诉我你们的上级主管部门是谁?我要去投诉你们。”我警告他们。
“我们不知道。”
“你们真的不知道自己的上级主管部门?”我一面问,一面在笔记本上记录。
“就是不知道。”他们依然这样说。
“你肯定你们真的没有这种智责?”我一面问,一面通过114查询鄞城市《消协》的电话号码,并且给鄞城市《消协》打了一个电话:“请问你们知道彩虹南路15号手机市场的管理部门的上级主管单位是谁?我要投诉这儿的管理部门不作为。”遗憾的是,《消协》没有对我进行帮助,只让去打江东区《消协》的电话。问他江东区《消协》的电话号码,他表示不知道,又让我给12315打电话。”我真是奇怪,为什么现在这样的部门对消费者都是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呢?
见我在《消协》碰了一鼻子灰,他们幸灾乐祸地重复着我刚才与《消协》的对话:“你去找96315,由他们管。”可是我呼叫了96315多次,答复均为“系统正忙……”
“你们知道这个地区的工商局在哪儿?”我只好决定去工商局问问。
“找到他们还不是要来找我们。”傍边一位腰别大哥大的人神情怪异地向我挑衅。

为了慎重些,我曾经反复指出他们应该受理我的投诉,否则就是不作为。在我的一再坚持下,他们只好在一张什么表格上查找了一下,并且很快地告诉我没有这个摊位。
“我已经反复告诉你们了,摊位明明就在你们这儿,如果你们找不到,那神仙都不会找到!”
“这发票上明明是海曙区的,你找错了地方!”
“我肯定这摊位就是在这儿,你让我去海曙区找谁?”我问。这其间我还给小丽打了两个电话,以证实那家摊位就是在彩虹南路15号2楼手机市场。名字是的《迅达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那你说是哪个摊位?”他质问。
“这儿有发票,上面也有摊位的名称,你们不应该不知道!”我说
“我们就是不知道,除非你带我们去!”
“我也不知道是哪个摊位,这手机是小丽来买的。”我说。
“让事主自己来!”他无声地拍了一下桌子,站起来,似乎又找到了杀手锏。
“我有发票,也有[受理单],你凭什么一定要事主来?依据什么规定?”
“那你有保修单没有?”他看着桌子上放置的发票和[受理单]刁难地问。
“我有发票,还有[受理单](没有保修单他们会开具受理单给我?),一定还需要保修单你们才受理吗?凭借什么?”我问。
“那你有什么要求?”
“我们使用过6、7只多种型号的PHILIPS手机,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严重的质量问题!俗话说新造的茅厕三天香,这只手机竟然三天都没有用到就完全报废,这不是劣质产品是什么?按照《消法》规定,生产销售劣质商品者要向消费者进行赔偿,所以我依法要他们给予我双倍的赔偿。”我生气地说。
“如果真的是劣质问题,那你应该去找PHILIPS公司,而不应该找我们了。”
“按照你的说法我去找PHILIPS公司的时候他们也可以说是钢铁,塑料的问题,我岂不是要让钢铁厂,塑料厂?”我反问。
“你这么说就不讲道理了!”
“那你说什么才是道理?难道我们花费数千块钱买来一个劣质手机只能够自认倒霉才算是讲理?难道我们依法‘可以找生产厂家,也可以找销售商’也是不讲理?”——野猪

 

    鄞城市的消费者协会组织还存在吗? 一直到接近11:30钟,彩虹手机市场的管理干部才正式告诉我:“我们找不到你所说的那家公司,我们无法帮你。”我只好离开那儿去该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他们刚好关门。

我立即利用这段时间找了一家网吧,写了一封投诉信,分别发给了鄞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分局,鄞城市《消协》、区《消协》。然后在下午两点不到的时候再次走访江东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我到分局大约等了三分钟,就听到他们上班的铃声。当我找到消协办公室的时候,其左右办公室都有人,惟独消协铁将军把门。隔着窗户,向左边办公室里面的两个小姑娘打听:
“这是消协吗?”
“是的!”一个脸上阳光灿烂,十分可爱的小姑娘同志立即答复。
“怎么没有人?……什么时候会有人?”我问。
“你去那边315寻找吧。”
“315在什么地方呢?”我问。
“就在二楼……那边。”

可我找来找去,怎么也找不到写有315牌子的办公室,只好挨个询问。
“这是315吗?”
“那边!”
“这是315吗?”
“往前!”
“这是315吗?”
“往左!”
“这是315吗?”
“往右!”
“这是315吗?”
“隔壁!”
我的天!315原来就在另一个楼梯口一上来的正对面。只是门上没有写明而已。整个楼面的办公室每间都有明显的标志,却惟独315没有,这是什么道理?不对,好象有一块奇大无比的牌子,上面还有标语口号什么的,不正搁置于这间办公室的左边吗?只是一看到那牌子,就让人感到那是举办什么活动用的,比如检查啦,视察啦,等等。否则,一间普通得办公室用得着做一块比门还大的牌子吗?

由于那门是双扇的,通常情况下要么是大型会议室的大门或者是通向阳台的,加上它的门把手和门本身都与其它办公室的不相匹配,也没有门牌号码,所以我虽然走来走去好几遍,就是没有去敲它一下。

这间办公室里面有两位男同志。一位正埋头抄写着什么,一位坐在藤椅上。
“是315吗”推门探头进去问。
“你有什么事情?”他们问。
“我是消费者,有点问题要找315投诉。”我说。
“什么事情。”坐在藤椅上的同志依然稳坐钓鱼台。
“我们9月7号买了一只手机,没三天就完全不能用了,……(经销商要)拿去检测,说是一个星期有说法,现在两个多星期过去了也没有结果……。就这事情,你们看怎么办?”
“那你应该去找他们(经营户)……”坐在藤椅上的男同志什么也没再问就这样回答我。
“我上午在彩虹市场交涉了半天,那儿的市场管理负责人甚至连是否有那家经销商都不知道,所以我只好来找你们。”我说。
“我们也找不到那家经销户的!”坐在藤椅上的同志突然忿忿不平地重冲我发起火来。
“你说什么?……有发票,发票上面还有公章,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连你们主管部门都找不到那家经营户,那神仙也找不到他们了!”
“我们不可能为你去寻找经销商的!我们只接受有具体地点,有电话号码的投诉……”他依然理直气壮。
“你什么意思?是说不去找那家经营户吗?”我问。
“我们无法找!”他答。
“好!你无法找(到经营户),那我不找你们(投诉)了……”我立即拿出笔记本,在上面记载着他的发言。不料他仿佛被人脱了裤子一样地恼羞成怒,比刚才更加地激动起来,还伸手来欲夺我手中的笔记本。
“你不要把手伸过来!”“你不可以对着我这么近地指指点点!”我立即警告他。
“你写什么写!”他质问我。
“我写上刚才你说的话,我要问清楚你们到底能不能为消费者寻找经营户!‘我们不可能为消费者查找有问题的经营户’,这是你刚才说的吗?”
“那不是我的意思!”他狡辩。
“那你是什么意思?”我质问他。
“我没有说那句话!”他气急败坏地吼道。
“你说了!”我抖了抖手中的笔记本。
“你是来……还是来……”他向我挑衅。
“我要投诉经销商,也要投诉你们的工作人员,不可以吗?我可以投诉经营户,也可以投诉你们!你刚才的说法就是不可以!如果坚持,我就要投诉你们!”
“我说什么啦?我说什么啦!”他逼问。
“你说我们不可能为消费者查找有问题的经营户!”我说。
“来、来、来,我看看,……这发票上写的是海曙区,你去找海曙区吧。”本来埋头写东西的那位男同志也加入进来。重复着彩虹市场管理部门谢经理的说法。
“你们这个样子不可以的!”我语气沉重地告戒他们。
“我们怎么啦?我们怎么啦?”他们反问我。
“经营户由你们这个部门管理,如果你们不去查找,还有谁能够去查找?”我说。——野猪

    手机没有进入强制三包,所以不必三包? “不是我们不去查找,而是你口齿不清,说不清楚整个事情。”那家伙出言不逊。
“你说我口齿不清楚,我可以多说几遍,可以说得更慢一些;你认为我说得不清楚,你还可以看这发票和公章;仅仅凭借这张发票的序列号也应该可以查到这家公司!”我没有计较他们对我个人的挑衅和漫骂。
“我们很忙……”他们解释。
“很忙是很忙的话,能不能是能不能的话。在你们这儿到底能不能查到这家经营户?”我问。
“那怎么查?”他们反问我。
“你们什么都让我来教,那还要你们做什么?”我真想说这句话。但还是忍住了,没有说出口。
“如果在你们这儿查不到,你告诉我在什么地方可以查?”我问。
“你可以去找海曙区。”
“你这样回答我,也算是答复,我可以按照你们的意思去找海曙区分局。”我一面说着一面又打开了笔记本。
“我还要抄你们的工号,按照要求,你们也应该主动向我报出你们的姓名!”我一面记录他们胸前的工号一面问他们。曾经埋头抄写什么的那位同志的工号为064,坐在藤椅上发火的那位胸前则没有工号。不过他倒是主动地报出了自己的家门,叫做杨子荣。
“来、来、来,你先填写一张表格。”064突然和气起来。后来还主动地表示:“我来帮你填写”。
“你的联系地址、方法、电话号码……,你的要求……”

正在这时,电话铃响了起来。
杨子容同志立即接听。
“我们这儿有很多的张三,你到底找哪一个张三?”杨子容内行老练地回敬对方。
“……”
“你不能够说出是哪一个张三接处理过你的投诉,那我们怎么帮你去找呢?”杨子容同志振振有辞。
“……”
我真不明白,凭什么要求群众知道政府机关里面有几个张三,每个张三都有些什么特征?群众用什么办法和必要去知道政府机关里面的详细人事情况?群众说不出那个张三的特征,那是因为那个张三没有交代清楚。怎么能够责怪群众呢?群众可以不必知道有几个张三,而张三应该知道。杨子容同志那样的工作作风显然是在找借口把群众踢出去。这对树立政府公务员良好的形象有什么帮助?

他们打完电话以后,我们继续填写表格。
“第一,我认为这是劣质的手机,我要他们给予我双倍的赔偿!第二,那个市场的管理者竟然连这家经营户都不愿意找到,我要投诉他们不作为……”
不料,064突然放下笔,收拾桌面自己的物品欲离开。杨子荣问他,他说自己要开会。
杨子荣则继续帮我填写那张表格。并且让我将发票和维修受理单复印了一份。最后,让我在表格上签字,摁手印。
“是你们单独去找那家经营户还是我与你们一同去?”签字画押以后我问他。
“即使要一同去也要另外约定时间。”他说。
“你们今天不去吗?”我问。
“我们今天下午安排满了,没有空。”
离开那儿之前,我特意向杨子荣同志说明道:“因为我要把这件事情记录下来,所以,刚才那句话如果你不喜欢那么说,我就把它划掉。”
“我没有说那句话。”
“如果你这样说,那我就不能把它划掉。”我认为,一个政府公务员是否愿意及时地对自己的错误言行进行消毒,可以表现出他是否愿意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是否愿意接受别人的批评。如果身为政府工作人员,无法听取群众的批评,不能为自己的言行负责,那怎么能够干好工作呢?能够为自己的言行负责的人,利用一切有利的时机及时收回自己错误的言论只表示自己敢于负责和态度虚心。只表示他工作很努力!
“随便你,那是你的自由!”——野猪(待续未完)

    什么地方可以投诉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不作为? 离开分局以后我立即前往高大气派的鄞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部。
“麻烦你一下,如果投诉你们内部的工作人员应该找那个部门?”我问大门口的值班员。
“法制处。”
“在几楼?”
“9楼。”
但是9楼根本就找不到法制处。经询问,原来法制处在10楼。
“法制处吗?”我站在门口问。
“有什么事情?”一位很胖的男同志问。
“想问两个问题。”我说。他点头示意,表示可以。
“让我们在投诉信上签字,在摁手印,这合法吗?”我问。同样,他点头示意,表示认同。
“那么这个问题就问完了。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去走访315,他们却表示没空,什么时候有空也没有向我说明,这可以吗?”我问。
“你去楼上的315?”胖同志终于开口,询问的语气。
“不是你们这儿的315,是江东区的315”。我解释。
“楼上12楼,去找315。”胖同志说。另外一名工作人员也附和着。
“投诉你们内部的工作人员也要去找315吗?”我问。
“你去楼上嘛,他们会帮你解决问题的。”他们说。

一般来说,法制处是一些政府智能部门的内部监督机制,应该广泛地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来自于各方的监督,这是他们的工作责任。鄞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法制处不接受消费者对于其内部工作问题的投诉,显然是不正常的。这对提高和鞭策他们的日常工作没有丝毫益处!也对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没有任意好处。他们把皮球踢给315,是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吗?315自己来接受消费者对其自身工作问题的投诉,这正常吗?我认为这不正常,它于理不符,也不可能依据了什么法规。还有,让消费者在投诉表格上签字摁手印,这合法吗?如同摁手印一样,一方面对群众设置种种的保密屏障,一方面却又质问群众你知道这个吗?你知道那个吗?这显然不公平,是在推委扯皮,是对工作的极端不负责任。你可以对群众的不信任程度达到要签字加上摁手印的地步,那么群众可以向你要求什么?只有你要求群众,群众却不能对你有任何的要求,这公平吗?这不是愚民政策是什么?这不是侮辱消费者是什么?既然让消费者在投诉表格上签了字,就应该主动地给予消费者回执作为凭据。这才是尊重消费者人格的正常行为,是对人格的起码的待遇。

真不明白,在投诉上签字加盖手印有什么法律依据?真不明白,这个地方的法制处是干什么的?——野猪

    315只能够调解 工商行政管理局无权查处 在12楼,他们给予我这样的答复:“首先,根据你的叙述,我们接受你的投诉。但同时,有几个问题需要向你进行说明。第一,关于双倍赔偿的问题,因为你们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所以我们不予支持。第二,经销商说要拿手机去生产商处做鉴定,这个不对。因为鉴定权在国家,不论是经销商还是生产商,都没有鉴定的权力。第三,关于我们的职权。我们只能够负责调解,无权对经销商进行处罚,所以如果我们介入以后调解不成,你只能够去寻求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他并且向我介绍,由于手机不在18种强制性“三包”的范围之内,所以你还不能够选择退货。

我就问他:“这种连三天都用不到头的手机难道只是正常的质量问题吗?应该是劣质产品才对!销售这样手机的经营户,不仅要负责退货,还应该承担赔偿!”
“可是你没有证据证明那手机是假冒伪劣,也没有证据证明经营户是在恶意欺诈!”他说。

第二天上午,工商行政管理局两次打来电话,询问该经营户的电话号码,还让我们也去彩虹市场指认那个经营户。我们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定可以凭据发票、公章、电话号码、经营户老板的名字这些资料找到该经营户,所以没有按他们的要求再次前往彩虹市场。

下午,彩虹市场管理部门的谢经理打来电话,向我说明他们的调查结果。电话记录如下:
“有位叫野猪吗?”
“我是野猪,你是谢经理吗?”。
“是。我把情况告诉你一下。”
“好、好、谢谢!辛苦了!”我稍微打断他一下。
“是这样的,根据规定,这种PHILIPS手机的检修时间为20个工作日。等到一个多月以后,才可以知道是为你修理还是更换同样品牌的手机。”
“也就是说,即使20天以后也没有退货的可能,更谈不上任何的赔偿,是吗?”
“我们应该遵守行业规定。”谢经理说。
“那么你告诉我,这个所谓的‘一个月等待’有什么依据?”我问。
“不是一个月,是20个工作日。”他解释。
“20个工作日不就是1个多月时间?”我不愿意多加理论。
“倒也是。是PHILIPS公司的规定,是工商局发给我的传真上这样写的。”谢经理说。
“是哪一个工商局呢?”
“是新河工商局。”他说。
“那好吧,等一下我去问问他们的规定有什么依据。”我说。

我还问他,经销商现在给我们的备用手机根本就无法使用,这事怎么解决?
“关于备用手机一事,没有规定经销商一定要向消费者提供,所以很难说。”他答复。
“是否可以理解为可以提供,也可以不提供呢?”我问。
“这个、这个……”他含糊其辞。

最后,我问他:“你这是代表工商局还是什么……”
“我不代表工商局。”他说。
“那么我如果向你表示我不满意这样的答复,你怎么说?”
“这个、这个……”

放下电话以后,我立即通过114问来了96315这个电话号码。通过96315我要向隶属于鄞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市315办公室核实消费者是否应该遵守所谓的“30天检测期限”?是否应该容忍“可以提供,也可以不提供”的不公正待遇?

“……我是昨天曾经向你投诉过手机质量的野猪,现在有两个问题向你进行核实。”
“你说。”
“‘消费者必须遵守生产厂家的规定’和‘经营户可以向消费者提供备用手机也可以不提供备用手机’,这两个说法有什么依据吗?”
“他们跟你说的是什么依据呢?”
“说是工商局发给他们的传真上写着的。”我说。
“工商局哪个部门?”
“这个我倒没有问清楚。”我说。
“那你打1234567这个电话号码,我不可能每件案子都知道的。”他还告诉我,只要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单位,不论那个级别,都可以代表工商局。

我立即给他向我提供的电话号码打电话。
“喂,是想问一下……”
“……你打2345678这个电话号码。杨子荣同志在那儿。”

我又给这个部门向我提供的电话号码打电话。
“嘟、嘟、嘟……”很长时间,杨子荣所在的2345678这个电话都没有人听。我只好做罢。——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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