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观点碰撞:“富豪榜”不是慈善信号发射器》有感[1]
一、不是道德意识问题 也无补偿义务和责任
《观点碰撞:“富豪榜”不是慈善信号发射器》中的大部分阐述我是同意的,但这一段我完全地不同意:“富人对穷人到底有没有义务呢?答案是肯定的,只是我们要从本质上来看。富人与穷人共同使用社会的资源,富人因为各种便利条件得以积累财富,而穷人因为条件缺失而陷入贫困,这种两极分化的经济核心是对资源的不平衡占用上。富人对穷人负有因过分占据资源的补偿义务,富而不捐的真正问题在于富人群体补偿意识的缺乏,而不是道德意识的缺乏。”
我很不同意这样的分析、认定。首先,富人对穷人到底有没有义务这个问题,我认为:这是一个难有答案的问题!若是好逸恶劳的人,再穷,富人对他也没有救助义务,但国家和道德或许有;若是残疾或者临时有难导致了贫穷,且当时所处的道德环境对富人有要求,或者国家已经号召民间帮助,这时,富人对穷人就有义不容辞的援助义务(当然,穷人同样也有,穷人帮助穷人,并不奇怪)。这一问题的答案要根据对象的变化而变化,没一定。我很不同意把富人与穷人如此地分别定义,在他们之间强行地弄出一种关系,让两者对立起来。穷人和富人不是一成不变的,很多富人从穷人中来,也有些穷人昨天还是富人。穷与富、富与穷之间的变化除了与个人的智慧和劳动投入有关外,确实也与环境资源关系,但是,环境和资源其实就是机会,机会对于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是否能够把握机会在于个人的智慧与劳动投入,成功与否基本由后天的努力决定。
说富人占用了过分的资源,所以应该给予穷人补偿,这是毫无道理的。富人确实占用了更多的资源,但不能用“过分”来形容,因为某种意义上讲,富人占用的资源越多,对社会的贡献就越大。社会进步、社会富足了,不仅富人能够享受,穷人也可以享受;穷人这时候的享受,是免费的。富人确实占用了大量的资源,但那是通过金钱和大量的辛苦劳动换来的,不是凭空得到的。在环境资源(包括政治环境)面前,人人平等。例如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谁先行动了谁就先富裕起来了,那样的机遇,没有厚爱谁,也没有薄待谁。
关于“补偿”这个问题,我想问一问:税收拿去做什么了?我认为,其中有相当部分就是补偿了;因为纳税多的人实际上替代纳税少的人养活了公务员或者建立、维护了公共设施和国家机器。假如将人只分为富人和穷人,那么整个社会是由富人和穷人一起维护着,他们一起纳税,养活公务员、公共设施,和维护国家机器。在纳税方面,一个穷人的贡献若能够养活一个公务员或者维护某段、块的公共设施,那么一个富人往往能够数倍、数十倍、数百倍……N倍地养活和维护者,因为穷人和富人的纳税量明显是不同的。由于公务员和公共设施还有国家机器是相对恒定,而纳税的多少则与财富有关;拥有更多财富的人,纳税多,反之则少。若认定需要补偿,那么纳税少的人,也应该补偿?你若不补偿,公务员就不能为你服务,公共设施你就不能全部使用,国家机器就忽视你?事实上这些都不可能,在这些方面穷人和富人是平等的。所谓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在这个问题上,只与个人具体的行为表现有关,与他们的财富和纳税多少没有关系。——小破钱叔叔 21:35 2006-3-17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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