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旧版 | 留言板1 | 留言板2 | 原创音像 | 多媒体作品 | 日光禅寺 | NHB |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野猪工作室 >> 旧版 >> 野猪工作室 >> 杂文随笔 >> 正文

当前没有任何公告!

“烧超女祭祖”是一种正常的消费行为       
“烧超女祭祖”是一种正常的消费行为
[ 作者:八戒猪多部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113 | 更新时间:2006/4/18 | 文章录入:网络蜘蛛 ]

“烧超女祭祖”是一种正常的消费行为

我不知道超女是什么,不过既然有人烧这东西,我想大概是图片了或者偶像。能够被烧的图片与偶像,无外乎自画自制、他做、天成。现在是个物以稀为贵的社会,天成的东西往往因稀罕而成为商品,价高者得,不太富裕或出不起和不愿意出价者,肯定不会拥有它们,断然没有机会去烧它们。为了祭祀而自制的东西,爱怎么烧就怎么烧,只要不导致火灾,没人管。那么剩下的,就只要他做了。他做的东西被你得到了,你总归要用钱或物或劳力去换取,这就是商品。商品归自己后,就是私有财产,爱怎么烧就怎么烧,没人管得着。

在我看来,超女被烧,并不一定就是坏事。人们为什么要烧超女,而不再单单只烧那些纸钱、纸马、纸车、纸船、纸飞机?这就表示,超女的地位已经与纸马、纸车、纸船、纸飞机相当,也属于高档东西了。我们都知道,不论是史前随同死人埋葬的物品中,如武器、装饰品、工具等,还是人类进步到了一定的文明程度后的种子、书籍等陪葬品,那都是非常了不起的东西,不是平常什物。我们还知道,殉葬品除了方便死者的生活,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外,它往往还是一种神秘的武器,既可以帮助死者战胜敌人,也能够帮助死者抗拒恶劣的自然侵害。超女的地位能够上升到跟这样的作用一样的高度,确实是件超女们应该感到自豪的事情。既然连超女也应该感到自豪,“烧超女祭祖”就不仅仅是一种正常的消费行为,更是一种提拔超女地位的行为。

当代生活报说“烧超女祭祖”是一种病态行为 ,说这样的行为可笑又可悲,不近亲情。我看,持有这样看法的人才是可笑可悲,不近亲情。首先,不论这样人是出于什么目的而反对“烧超女祭祖”,都表示这样人把超女当成了人,而不是商品。事实上,超女本身的表演就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行为,那些超女的制作品更是商品。试问,不进行交易,没有利益,谁愿意当超女?试问,那些超女的制作品,你不花钱或物或劳力,能得到?其次,超女只是超女,并非什么神圣的东西,烧了就是亵渎。第三,民间的继嗣活动,本身都是亲情的行为表现,它既表示了后人对先人的有情有谊,也能够通过这样的活动来密切在世人的感情,大家团结起来。过去人们殉葬武器、工具等,后来人们殉葬种子、书籍等,现在人们殉葬超女等,这表示人类越来越进步了——已经由原来的暴力对抗进步到了征服自然进步到了享受生活。我们现在的娱乐活动越来越多,为什么就不能让先人们也分享一下,娱乐娱乐?——八戒猪多部 11:25 2006-4-18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上一篇文章:郭雷与中国“小记协”
下一篇文章:就“人民网、强国论坛的领导进来看看”法与墨黑商榷
发表评论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 回顾历史 股民炒发展[74]
· 108看盘 假设七浪划分…[79]
· 尊重股市客观规律 理…[71]
· 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144]
· 佛经佛像 面如见佛[125]
 
· 关于结石与打结石[458]
· 吃不穷喝不穷[423]
· 二百五与哈巴猡[497]
· 2024年佛历3051年和2568年…[490]
· 枯木倚寒岩 三冬无暖气[5315]
 
· 鸯掘摩经[78]
·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120]
· 连环图画辩护[1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91]
· 官员财产打曝光可以分段进…[1394]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
版权申明|关于本站|网站信箱|电话13615880574|QQ138318623|MSN联络|管理登陆
友情链接|打印本页|浙ICP备05064315号|联系站长:冷水泡茶 |关闭窗口|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