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超女祭祖”是一种正常的消费行为
我不知道超女是什么,不过既然有人烧这东西,我想大概是图片了或者偶像。能够被烧的图片与偶像,无外乎自画自制、他做、天成。现在是个物以稀为贵的社会,天成的东西往往因稀罕而成为商品,价高者得,不太富裕或出不起和不愿意出价者,肯定不会拥有它们,断然没有机会去烧它们。为了祭祀而自制的东西,爱怎么烧就怎么烧,只要不导致火灾,没人管。那么剩下的,就只要他做了。他做的东西被你得到了,你总归要用钱或物或劳力去换取,这就是商品。商品归自己后,就是私有财产,爱怎么烧就怎么烧,没人管得着。
在我看来,超女被烧,并不一定就是坏事。人们为什么要烧超女,而不再单单只烧那些纸钱、纸马、纸车、纸船、纸飞机?这就表示,超女的地位已经与纸马、纸车、纸船、纸飞机相当,也属于高档东西了。我们都知道,不论是史前随同死人埋葬的物品中,如武器、装饰品、工具等,还是人类进步到了一定的文明程度后的种子、书籍等陪葬品,那都是非常了不起的东西,不是平常什物。我们还知道,殉葬品除了方便死者的生活,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外,它往往还是一种神秘的武器,既可以帮助死者战胜敌人,也能够帮助死者抗拒恶劣的自然侵害。超女的地位能够上升到跟这样的作用一样的高度,确实是件超女们应该感到自豪的事情。既然连超女也应该感到自豪,“烧超女祭祖”就不仅仅是一种正常的消费行为,更是一种提拔超女地位的行为。
当代生活报说“烧超女祭祖”是一种病态行为 ,说这样的行为可笑又可悲,不近亲情。我看,持有这样看法的人才是可笑可悲,不近亲情。首先,不论这样人是出于什么目的而反对“烧超女祭祖”,都表示这样人把超女当成了人,而不是商品。事实上,超女本身的表演就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行为,那些超女的制作品更是商品。试问,不进行交易,没有利益,谁愿意当超女?试问,那些超女的制作品,你不花钱或物或劳力,能得到?其次,超女只是超女,并非什么神圣的东西,烧了就是亵渎。第三,民间的继嗣活动,本身都是亲情的行为表现,它既表示了后人对先人的有情有谊,也能够通过这样的活动来密切在世人的感情,大家团结起来。过去人们殉葬武器、工具等,后来人们殉葬种子、书籍等,现在人们殉葬超女等,这表示人类越来越进步了——已经由原来的暴力对抗进步到了征服自然进步到了享受生活。我们现在的娱乐活动越来越多,为什么就不能让先人们也分享一下,娱乐娱乐?——八戒猪多部 11:25 2006-4-18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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