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旧版 | 留言板1 | 留言板2 | 原创音像 | 多媒体作品 | 日光禅寺 | NHB |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野猪工作室 >> 旧版 >> 野猪工作室 >> 杂文随笔 >> 正文

当前没有任何公告!

我看依法难赔       
我看依法难赔
[ 作者:八戒猪多部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324 | 更新时间:2006/5/5 | 文章录入:网络蜘蛛 ]

我看依法难赔

——关于汽车玻璃的问题

从道理上讲,业主既然交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应该为业主服务。而小区一般有保安,既然有保安,就有保护安全的责任。既然有保护安全的责任,当然包括生命财产等。而且,业主的亲戚、朋友的财物也与业主有关系,物业公司在间接上还是有义务尽到保护责任,否则,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但是道理是道理,法律是法律。法律必须有道理,道理却不一定能够左右法律。例如你家里亲戚来玩,借朋友一车停在小区,晚上回家时发现,后档风玻璃被撬坏,全碎了。由于停车是没收停车费,所以物管不认证,不赔。又由于没买玻璃保险,保险公司也不赔。

我们都知道,不足额买保险和主动要求收取停车费的人,对钱还是比较敏感的,这样时候,让他们自己承担,他们当然有想法,内心确实很希望由别人来赔。只是我认为,既然物业公司说了不赔,恐怕还是有依据的。我还以为,没付出就没有获取,你保险不付出,停车费不付出,谁就应该冤大头?

你有你的想法,他们也有他们的道理。物业公司甚至可以说,警察也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但是,杀人、抢劫、偷盗多地很,没听说大家都可以依法去找警察索赔!

不是不能找人出来当冤大头。例如该物业公司若很在乎名声,这样事情一旦捅出去会影响到他们的“超女”出线,他们肯定会花钱买信誉、形象。否则,可能就是鸡与蛋、公与婆的争论,没什么结果了。说了半天,总结一句话:谁能抓到对方的筋!例如有的受害者,后来确实让警察赔偿了——警察以捐赠的方式帮助受害者。需要说明的是,那不是警察的赔偿,而是警察因为惭愧、内疚,出于人道而自觉做的事情;自觉可以,强制不行。22:02 2006-5-5 22:08 2006-5-5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上一篇文章:不良现象 低级品位
下一篇文章:评超女现象:向左还是向右?
发表评论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 回顾历史 股民炒发展[74]
· 108看盘 假设七浪划分…[79]
· 尊重股市客观规律 理…[71]
· 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144]
· 佛经佛像 面如见佛[125]
 
· 关于结石与打结石[458]
· 吃不穷喝不穷[423]
· 二百五与哈巴猡[497]
· 2024年佛历3051年和2568年…[490]
· 枯木倚寒岩 三冬无暖气[5315]
 
· 有学经[73]
· 师子吼大经[66]
· 说慈说悲[279]
·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抢读版…[320]
· 目标一致 形象方式不同[1073]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
版权申明|关于本站|网站信箱|电话13615880574|QQ138318623|MSN联络|管理登陆
友情链接|打印本页|浙ICP备05064315号|联系站长:冷水泡茶 |关闭窗口|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