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的法官 错位的新闻人
新闻单位,尤其是广播、电视,尤其是电视、广播电台的主持人,她们常常忘记自己姓什么,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例如应广播电台的邀请,一听众给主持人打电话:“他对我妹妹很不好的,我妹妹只好把存折藏起来,那是我妹妹自己的钱。”“对!应该藏好了,对付这样的男人,就应该这样。”主持人说。“我妹妹现在很苦,孩子也不理她。”“其实离婚是很平常的事,实在过不下去,离婚比较好。”主持人说。“但是我妹妹不想离婚,我们也不能说什么。”“这样的男人还有什么留念!不离婚,太可怜了。”主持人说。
听这段对话时,我当时十分愤怒,就想打电话参与,但电话占线,打不进去。要是打进去了,我会质问主持人:你凭什么说那男人不好,还极力唆使离婚,破坏别人家庭?你仅仅听了她姐姐明显带着情绪请的描述,就认定他不好;他好不好,她姐姐知道多少?是她妹妹跟他一起生活还是她?跟她妹妹一起生活的人,她妹妹最清楚,你们算什么玩意?他又不是跟你们这样的女人一起生活,你们脚个什么劲?你们这么喜欢窥视别人的婚姻,为什么不想办法自己多离婚几次!?你们要搞清楚,你们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法官,嘴巴长长地说些碎话那是你们的自由,但利用国家的资源戳别人的婚姻家庭,那就不是一个主持人能力大小的问题,而是道德人品问题、法律问题了!我要是知道那对夫妻是谁,非劝说他们联合起来去把你们这破电台砸了不可!
著名网友[小土过后是多云]也讲了一个故事:“曾在沪上一个媒体大搜索中看到主持人嘻嘻哈哈地报道了这样一条新闻:这个世界真稀奇,八旬老人闹离异。离婚难道不是所有婚内人的法定权利吗?”对于这样的权利,有必要通过电视台采取如此方式宣传么?人活到80岁了,难道比不上你这样的黄毛丫子?八旬老人闹离异,基本不是婚姻内部原因,而是婚姻之外的原因,而不论是什么原因,对其心理上进行安慰,感情上进行疏导,具体事情上多提良性建议,才是外人、是电视台最必须做的。这不仅是遵循了夫妻只有劝和不劝散的传统道德,也是现代社会人性关怀的要求。80岁的人了,离婚的权利确实有,但实际意义能有多少?离婚了又怎么样?一时的快感,换来了彻底的孤独,值?对于诸如此类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婚姻家庭破坏的节目、主持人,我称她们为猪节目、猪主持人,是美国节目、美国主持人!好好的电视、电台,被猪一样的节目把持着,被美国人一样的家伙把持着,为什么?——女密码 11:03 2006-5-17
附录
从媒体的新闻取向看国人的阴暗心理 [小土过后是多云] 于 2006-05-17 10:06:40上贴 ---------------------------------------------
常看报纸电视的人都有这种感觉,就是每天的新闻无怪乎几种类型. 一是领导行踪.这可理解,因为媚上是国粹嘛. 二是不幸和灾难.看别人的不幸比吃人血馒头还过瘾. 三是小猫小狗,比说人事儿保险. 曾在沪上一个媒体大搜索中看到主持人嘻嘻哈哈地报道了这样一条新闻:这各世界真稀奇,八旬老人闹离异.离婚难道不是所有婚内人的法定权利吗?八旬老人为啥就不能离啦?反过来,离异毕竟是人生悲剧,尤其是八旬老人.年轻人离婚多了去了,没人关心,却把镜头对准八旬老人,这是一种什么心态?看到这样的画面你能不骂娘吗? 相反,真的社会实质,官场的丑恶,百姓的真实生活状态却总在镜头之外,这难道就是新闻?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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