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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育人 为社会为历史为民族负责       
教书育人 为社会为历史为民族负责
——评《北外开除女博士生起争议 校方称将考虑公开证据》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531 | 更新时间:2006/6/1 | 文章录入:boar ]

教书育人 为社会为历史为民族负责

——评《北外开除女博士生起争议 校方称将考虑公开证据》

京华时报:在校方开出的《处分决定书》上说,经过北京市公安局的侦查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技术鉴定得知,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对何其莘、张中载、张惠文3名老师进行人身攻击和骚扰的行为,均系卫英所为。因其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月24日,为保证取证的公正,校方请卫英原学校的保安部一起到卫英住处取证。当时在卫英的枕头下发现一张出租房屋的小广告,跟张贴在校内外的小广告一模一样。另外,还有一些转让自行车的小广告:“本人有一永久牌自行车,九成新,转让。”这些小广告下面也印着何老师的电话。但当时卫英将小广告抢过来藏到身上,借口上厕所,将小广告全部冲掉。但校方已将此取证过程全程摄像。

被北京外国语大学开除学籍的卫英(化名)对记者说:“我从来没有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小广告攻击和骚扰我的老师,我甚至不知道学校所谓的证据来自哪里?”卫英说,自己的枕头下根本没有小广告,只是一些私人物品,保安处无权取走,因此她上前阻止。“可是我的正当行为却被他们说成是销毁证据,这是毫无根据的。”至于司法鉴定中心恢复她笔记本电脑上的资料,被校方用作处罚她的“铁证”一事,卫英说:“我的笔记本电脑被他们带走时没有存档,也没有封存。我不知道他们从里面还原了什么东西,也不知道这些东西从哪里来的。”

从这样的新闻报道分析,被开除者确有严重错误,而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被开除者或者很需要那张文凭,或者很在乎自己的面子,正努力消除影响。在我看来,被开除者若想以此手段来争取不被开除,甚至挽回自己的面子,方向完全不对;只有在承认错误的基础上才有资格向学校争取不被开除,不被开除了,才有机会挽救自己的面子。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既要教书,也要育人;有的时候,育人甚至在先,教书可以在后。因为教书育人的学校要为社会、历史、民族负责。“知识越多越反动”的说法确实过激了,但并非表示此话一点道理也没有。对于报复心强,又不愿意走正路的人来说,他要的是文凭并而不一定是知识;为了获取文凭他们才愿意强迫自己、被强迫着接受点知识。但知识对于他们来说不一定能够让他们明理,反而会成为他们报复别人的动力、工具,这就坏事了。

被开除者“46岁,2002年考入北京外国语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从岁数和读书的程度看,被开除者在社会上一定不属于闲散人员,若当着领导,手下可就惨了,若当官着,老百姓还有活路么?根据上述新闻报道,我也认为被开除者比较偏激,报复心理强。我更认为被开除者没有起码是非观念,荣辱莫辩,心术不正。一个偏激、报复心强的人,即便是她的先生,她也敢搞,若是她的手下、她的臣民,那还不是死搞没商量?这样人,为什么要给她文凭?——杂论快评 17:46 2006-6-1 16:04 2006-6-2

 

 

附录

北外开除女博士生起争议 校方称将考虑公开证据 
[傲西] 于 2006-06-01 12:42:18上贴
https://202.99.23.238:65368/bbs/ReadFile?whichfile=12564687&typeid=14
2006年06月01日 08:13:28  来源:京华时报


“我从来没有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小广告攻击和骚扰我的老师,我甚至不知道学校所谓的证据来自哪里?”昨天下午,因“攻击和骚扰3名教师”而被北京外国语大学开除学籍的卫英(化名)对记者说。

对于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双方争议颇多。为证实电子邮件并非自己发出的,卫英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不在场”证据,并因此质疑校方的决定。校方则坚称这是一桩“铁案”,并称将考虑是否向媒体公开所掌握的证据。

因“攻击老师”被开除

卫英,46岁,2002年考入北京外国语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导师为何其莘。因被指对何其莘、张中载、张惠文3名教师进行人身攻击和骚扰,今年4月18日,她被学校开除学籍。

在校方开出的《处分决定书》上说,经过北京市公安局的侦查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技术鉴定得知,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对何其莘、张中载、张惠文3名老师进行人身攻击和骚扰的行为,均系卫英所为。因其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月29日,卫英向学校提出申诉,称自己并未攻击和骚扰3名老师。5月12日,该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决定维持原处分决定。卫英不服,于5月19日向北京市教委提起行政复议。

  博士生出具“不在场”证据

卫英说,今年2月24日,学校保卫处找到她,并称她于寒假期间利用其住处的电话拨号上网向何其莘发送恐吓、侮辱的电子邮件。在她的要求下,保卫处出示了几十份打印的电子邮件,这些邮件的发送时间在1月中旬到2月间。保卫处随后还以协助调查为由,取走了她的笔记本电脑。

卫英告诉记者,她寒假期间一直在甘肃老家,在学校对她调查时,她还将寒假期间往返北京的火车票交给了保卫处。

同时,卫英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住院记录。其中显示,今年1月11日至2月14日,卫英因病在甘肃省凉州区某医院住院。

“我人都不在北京,怎么会通过寝室电话拨号上网发送攻击性邮件呢?”卫英说。

对于校方所指的诅咒短信,卫英说,她从来没有发过此类短信。校方调查期间也并没有向她出示过那些短信。因此,对于其中的具体内容,她并不十分清楚。

  校方称将考虑公开证据

昨天下午,北外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李女士对记者说,这件事校方认定的事实很清楚,证据充分,程序也合法。

李女士说,卫英曾在校园里张贴一张低价转让轿车的小广告,小广告下面写着张中载老师的手机号和办公电话。那时,张中载接到很多骚扰电话。此外,她还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诅咒和骚扰何其莘等3名老师。

李女士说,小广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简直就是“铁证”。

记者希望看看校方掌握的证据,李女士拒绝了。她说,她会跟校领导汇报此事,考虑是否把证据向媒体公开。

李女士说,学校做这样的决定是很慎重的,是经过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的。“学校处理一名违纪违规学生很正常,就像学生考试作弊要开除一样。”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张惠文老师。张老师称,她与卫英之间并没有恩怨,却也曾收到卫英的短信,诅咒她“不得好死”。但张老师拒绝向记者出示该短信。她说,除非公安机关调查,否则她不会公开全部短信内容。

“攻击”动机尚不明确

对于卫英“攻击导师”的动机,北外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李女士说,事情起因可能是何其莘老师对卫英的论文提出了一些批评建议,卫英便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对何老师进行骚扰。“她这个人比较偏激,报复心理强。”

李女士说,何老师此后委托张中载老师指导卫英的论文。但卫英和张中载的观点也出现分歧,张中载不想再辅导她,卫英不停地用短信、小广告攻击张老师。

张惠文也对记者说,她和卫英之间没有恩怨,她觉得卫英有毛病。“我也没有亏待她什么,我曾让她在学校里代课,一个月代课工资7000元!”

李女士说,卫英可能是对报酬不满意,跟张老师发生矛盾。

对此,卫英称,何其莘和张中载一直在对她的论文进行指导,她对此心存感激。至于张惠文老师,卫英说,原本她与张老师无话不谈,后来听别人说张在背后说她的闲话,觉得无法相信,于是通过电话和短信向她求证,但是张并没有正面答复她,此后两人见面便不再说话。

卫英说,她和3位老师都没有正面冲突,不至于对他们进行骚扰和恐吓。

“还有诸多疑问没有解开,学校就对我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是不是太草率了?”卫英说。(记者 石毅 田乾峰)

 


北外开除女博士"起争议追踪 北外透露细节 
[傲西] 于 2006-06-02 15:18:45上贴
http://www.qglt.com/bbs/ReadFile?whichfile=12569389&typeid=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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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02日 14:47:43  来源:京华时报

新闻回顾:被指攻击导师 北外一女博士被开除

昨天,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宣传部向媒体部分透露博士生卫英“攻击”导师的一些证据细节―――小广告、手机短信及从卫英的个人笔记本电脑中恢复的资料。

对于校方所指的证据,卫英仍然予以否认。

北外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春丽说,如果仍有疑义,卫英可起诉学校,那时候,校方会向法庭出示所掌握的全部证据。

笔记本电脑中提取证据

昨天下午,北外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春丽拿出一份卫英“攻击”何其莘教授的记录,其中按时序罗列了卫英历次“攻击”何其莘老师的方式和具体内容。

李春丽说,现在还不能公布证据的全部细节,只能透露其中部分内容。她解释说,这是因为卫英身份特殊,是一名大学老师,因此,公开所有证据应征得卫英所在学校的同意。此外,因卫英的攻击涉及何其莘老师的家人,其中的用语很恶毒。如果向媒体公开,会对何老师的家人再次造成伤害。

李春丽说,实际上,卫英从去年9月份就已经开始“攻击骚扰”何其莘等老师。记录中显示,2005年9月,何老师开始接到租房的骚扰电话。当年10月,又有手机短信骚扰。12月份,收到攻击性的电子邮件。

李春丽说,今年2月,在不断接到寻求租房的电话后,何老师向校保安部报案,保安将张贴在校内的小广告全部揭下来。后来,保安部又根据电子邮件,锁定了卫英所在宿舍的电话。

2月24日,为保证取证的公正,校方请卫英原学校的保安部一起到卫英住处取证。李春丽说,当时在卫英的枕头下,保安部发现一张出租房屋的小广告(上面留有何老师的电话),跟张贴在校内外的小广告一模一样。另外,还有一些转让自行车的小广告:“本人有一永久牌自行车,九成新,转让。”这些小广告下面也印着何老师的电话。

李春丽说,在保安取证期间,卫英将小广告抢过来藏到身上,借口上厕所,将小广告全部冲掉。但校方已将此取证过程全程摄像。

李春丽说,校方还将卫英的笔记本电脑送到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中心恢复了硬盘中的资料,并出具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书。“根据恢复的资料,我们发现攻击何其莘等老师的电子邮件,也是从卫英的笔记本电脑里出来的。”

张惠文老师也曾受到卫英的短信骚扰。李春丽说,根据短信发出方的号码,确系卫英的手机。

博士生继续否认校方证据

对于校方所指的证据,卫英全部予以否认。

卫英说,自己的枕头下根本没有小广告,只是一些私人物品,保安处无权取走,因此她上前阻止。“可是我的正当行为却被他们说成是销毁证据,这是毫无根据的。”

至于司法鉴定中心恢复她笔记本电脑上的资料,被校方用作处罚她的“铁证”一事,卫英说:“我的笔记本电脑被他们带走时没有存档,也没有封存。我不知道他们从里面还原了什么东西,也不知道这些东西从哪里来的。”

是否有别人使用过她的电脑?卫英说,她一个人住在校内的一间老宿舍里,她不知道别人有没有房间的钥匙。平时她开着电脑,同学互相串门、用电脑是很正常的事。“如果说另有其人,我想不出我和哪位同学有这样的矛盾。”

校方证据已提交市教委

卫英还指出了校方出具的《处分决定书》的一处瑕疵:开除卫英学籍的决定依据是“学生管理规定第50条、第65条”,但该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0条是关于学生组织社团的相关规定。

李春丽说,这确实是工作人员的笔误,但不影响这份《决定书》上的主体内容,也不影响对卫英的处罚。

卫英的律师武绍智认为,北外对卫英的处理程序违法。他说,学校取证不透明,并没有就证据是否属实向卫英求证。此外,在作出行政处罚前,校方并没有根据相关法规书面告知被处罚人,也没有按规定召开听证会,给当事人申辩的机会。

李春丽对此解释说,在处罚卫英的程序上,学校是完全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进行的。在《规定》中,并没有召开听证会的要求,学校在处罚前也多次找过当事人谈话。

李春丽还说,对于校方掌握的证据,如果卫英仍然不服,可以通过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进行申诉,校方已将证据全部提交给北京市教委。

李春丽说,如果卫英起诉,校方会向法庭出具全部证据。(记者 田乾峰 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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