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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手段对付弱势群体 谁在当自己的掘墓人?       
高压手段对付弱势群体 谁在当自己的掘墓人?
[ 作者:石头狮子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716 | 更新时间:2006/8/18 | 文章录入:石头狮子 ]

高压手段对付弱势群体 谁在当自己的掘墓人?

作者 石头狮子

1340 2006-8-17

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是个十分复杂难缠的重大的问题,需要带着牺牲精神进行研究,行为上一定要慎重对待。例如警察受110指令去劝解家庭纠纷,他定多只能带手铐,一定不能全副武装,甚至带上一支武警战士。为什么?因为处理家庭纠纷的问题,只能使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手段,必要情况下可以限制其中某人的人身自由,但肯定不能弄伤、打死。由于肯定不能弄伤、打死,由于包括家庭纠纷在内的任何纠纷都有可能突然升级,变为暴力攻击,所以警察在值勤时完全有可能导致意外伤亡,但是,哪怕有意外的伤亡,我们还是不能一开始就以解决敌我矛盾的姿态出现,对吧。

相比较警察而言,国家法律并没有授予城管暴力执法权限,城管不应该有丝毫的暴力执法行为表现;他们处理问题时,必须以理服人,以柔克刚,一旦动手了,就是暴力。你暴力对付别人,尤其是生计困难的弱势群体,兔子急了还要咬人,这就属于打群架,应该认定为打架斗殴打了。在打架斗殴中,谁吃了亏谁占了便宜,都算不上好人。定多只是吃亏了的一方若需要赔偿,占了便宜的一方应该酌情考虑,或者一方被打死了,另一方原则上应该偿命。若把其中的一方认定为敌人,要实施专政,那就是与很多人为敌;一个国家把很多人划分为敌人,若成功地“激发”了很多人的“热情”,那还能好?你就甘愿充当自己的掘墓人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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