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风气如此恶劣,法官怎么判……
作者:石头狮子
11:25 2006-9-16
时政区,有这贴:
天然气管被挖 重庆17万人“断气”。这个标题不太好吧 (我为鱼肉123: 2006-09-16 10:48:49)0B (0/ 5/0)
如此发言的网友是有相当知识的,对人民群众是相当尊敬、爱护的、敬畏的,对新闻宣传工作是十分关心的,对政府是有信心的。
若对我们的宣传工作不关心,对政府没信心,断然不会就此事在论坛上提出置疑,而且话说得十分客气——“这个标题不太好吧”。这样的发言,既是揭露、批评,也是规劝、希望。这样的发言,既是对我们宣传工作的批评,也是对我们政府的批评。它的话外意思是:我们的宣传单位怎么可以使用如此标题,我们的政府为什么放任宣传部门如此方法搞新闻?
若对人民群众不尊敬、不爱护、毫无敬畏,是不太注意到如此标题中诅咒的意思的,甚至会认为报纸使用了如此耸人听闻的标题,确实有新意,它吸引了读者眼球,是成功办报的表现!但是,这个网友没有对这样标题进行丝毫的赞美,反而清楚明白地批评它“不太好吧”!
若无知识,就不会看到这样问题,提出这样的批评:“这个标题不太好吧”?这个标题不是不太好,而是很不好,是犯罪和刺激犯罪!在中国很多地方,酒席上你若踩别人板凳,被人掀翻了,摔死活该。过去的法官,不会判决别人有谋杀罪的。即便今天,法官若判决谁有罪,也是困难的。这里除了传统习惯认识外——人没惹你,你惹了别人,吃亏了,怪谁!还有一个技术问题:是你自己踩了我坐的板凳,我起身后你自己翻了,与我有什么关系?你不好好坐在自己的板凳上,踩我的板凳做什么?
试想,若有重庆市民因此去砸了报馆,甚至弄伤了人,法官怎么判决?法官若判砸报馆者,就表示国家保护一小撮人有诅咒市民“断气”短命的权力,若判无罪,似乎又有点问题。在我看来,你诅咒我“断气”短命,我冲上去拳脚相加打嘴巴,你是活该!我又没惹你,你为什么凭空诅咒我“断气”成了死人?
我们不能因为这个标题而只关心重庆这一家报馆,要知道,使用如此标题、具有如此思维模式的新闻宣传人员、部门、机构绝对不是个别,如此现象,早已是个普遍的现象!不是女人胸部吸引人们眼球吗?看看我们的一些新闻,女人的胸部还少?不是杀人放火能够刺激人们的神经吗?看看我们的新闻内容,有多少夸张的描述?他们为什么要刺激、要夸张?为什么能刺激、能夸张?现在的新闻风气如此恶劣,那谁,你拿话来说!(全文完)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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