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判决肯定不是“崔英杰事件”的句号 [ 哑羊_ ] 于2007-04-12 15:44:45 上帖
我认为判决小崔20年到无期乃至死刑还是可以的,毕竟,打群架还是应该有个度,相互扯头发,按照治安处罚法,双方各罚款200元就可以了;伸胳膊踢腿,骨头搞断了,首先应该医治,然后双方冷静地坐下来,友好协商着赔偿,用钱把事情抹抹平算了;搞残废了,属于重伤,该判的还是要判;搞死了人,那就过分了,不论怎么说,已经不是群架,而是升级到了小型战争,进行综合审判是必要的。
虽说战争过后,永远是胜利的一方审判战败的一方,但打群架导致的战争,应该不一定也是这样。例如小崔在这场小规模战争中虽然击败了对方,明显是获胜一方,但由于他是一人打多人,对战争的认定,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从纯战争的角度看,小摧这次战术上胜利了,但战略上失败了。类似于地下工作者,他最要紧的是保全自己,尽可能在关键时候发挥作用,若贪图眼前的小胜,把敌人干掉一两个,乃至多个,却暴露了自己,其实,是失败的。
现在,中国有很多小贩,他们没有统一的领导,没有形成组织,基本属于各自为政的游击队。小崔的这次袭击虽然是成功的,但对于整个小贩群体来说,其实意义不大。不过,小崔还是有功劳的,因为他的个人牺牲,确实改善了全体小贩的待遇。我们不能排除小贩中有人会以小崔为榜样,或许会再次发动类似的袭击,但小崔现在被判了,应该也有一些小贩会在行动前想想后果。当然,若再有十分过分的“管理”,导致小贩或许会组织起来搞点什么,那就是规模战争了,如此性质一变,一开始就不是群架,肯定是别的什么了!——哑羊 20:08 2007-4-10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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