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假币的情况无外这样几种:1、自己生产;2、(进口)购买后贩卖;3、从私人手里误接收;4、从银行误接收;5、拾。
国家对假币持有者的基本手段:1、没收;2、没收、抓人;抓人、没收。
国家对假币持有者采取没收单一手段的对象,基本就是这样几种:3、从私人手里误接收;4、从银行误接收;5、拾。
国家对假币持有者采取没收和抓人手段的对象,基本就是:1、自己生产;2、(进口)购买后贩卖;
其中,涉及到抓人情况时,由警察出面,其余银行单独行动。就是说,银行指定了规则后自己执行那个规则;因包括银行原因等综合原因导致无奈地持有假币者,只能自任倒霉,他们必须为维护银行利益而牺牲。若是普通理解,所谓弱肉强食,处于弱势群体的老百姓吃点亏也没什么,毕竟银行虽可以因此得到很多好处,但分摊到老百姓个人身上,也不会是个普遍难以承受的负担,要命的是,法律也这样规定了,且规定老百姓若是违了银行的规、若被银行认为危害了,乃至要承担无期徒刑的“死刑”——请看“许霆案”,这就性质严重了!
我以为,其实对付假币存在与流通的手段,还有更科学,更有效的手段。例如个人一旦持有了假币,可以在登记了个人资料后从银行换取105%以上的真币(其中财政补贴小于5个点的赔偿、奖赏)。这有什么科学呢?为什么说这是解决假币存在与世面更有效的手段呢?因这样可以鼓励全民都来揭发假币的存在,都来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破案,都来帮助银行提供优质的服务。线索多了,破案当然效率高些,白痴也知道。出现了假币,银行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银行自然不敢弄假币出来了,乃至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假币了。
这里虽有一个对付假币存在与流通的更科学、更有效手段,不过,这对银行和为银行服务的群体增加了经济负担和劳动负荷,它们一定不愿意,或虽愿意,但要收取费用。于是此建议,也就是说说,图图嘴巴快活罢了。实在是痛惜那位持有了300元假币的妇女和她的孩子,但这个世界上,痛惜往往仅仅是虚伪的,仅仅痛惜而已。我希望那位妇女和她的孩子能够投胎到可以用假币换105%以上真币的世界去。——野猪 22:00 2008-3-14
附录
悲惨!女子300元钱被调包 怀抱婴儿跳江自杀 [ 曙光啊 ] 于2008-03-14 17:11:28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2&treeView=1&view=2&id=85043430 悲惨!女子300元钱被调包 怀抱婴儿跳江自杀
生活新报载:3月9日晚,昆明一女子抱着10个月大的婴儿跳江自杀。夺去这对母子性命的,竟然是3张假币。女子在菜市场买鸡时,300元钱被人调包,一时想不开,竟抱着儿子跳江自杀。
看罢这则消息,面对着照片上那躺在地上永远不会哭泣的婴儿,心里不禁涌起了一阵悲凉,同时也对那些为富不仁,伸向弱势群体的黑手产生无比的憎恨之情。
也许人们会说,为了这区区300元的损失,抱着10个月大的婴儿自杀,太不理智。仅仅从价值的衡量上看,这样的结论是无需我再说什么的。因为,大家都知道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呢?
生活中很多悲剧往往不是按照人们正常的思维去演绎的,要理解女子的行为我们必须看看她生存的环境。
死者的丈夫叫杨文刚,两年前,他带着全家和哥哥一家从老家四川省富顺县来到昆明闯荡,一大家人租住在一起。哥俩的命运也是一样,日日在建筑工地上风吹雨淋,每人每月换来的只有一千多元的微薄收入。在物价飞涨的今天,这个收入对于生活在城市中的一家三口来说,其艰难是可想而知的。可以说,对于他们来说,每一分钱都为延续着他们的生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可是屋漏偏遭连阴雨,船破偏遇顶头风。那个没有人性的商贩,竟然用掉包的手法,骗走了他们的活命钱。不仅如此,更令人揪心的是,当这母子跳江后,不远岸边坐着的二三十人,竟然麻木地对此视而不见。以至于闻讯赶来,不会游泳却跳入江水中实救的亲戚,在水中显得那么的无助。有了这样冷酷的生存环境,一个弱女子,她在倍感绝望的时候除了死,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
该女子虽然死了,但是,她在弥留之际的一些举动却令人十分感动:当她得知是假钱的时候,同样渴望得到钱的她,没有效仿他人将假币转嫁给他人,而是愤而将其烧毁,表现了弱者人性中非常善良和高贵的一面。如今,人死已经不能复生了,此刻我们没有必要再去指责该女子的不坚强,不理智了。也许,对她来讲,今生注定改变不了眼前的命运,和终日在生死线上挣扎相比,选择死亡未必就是一件坏事。
(3日9日晚,21时许,在一闪而过的汽车灯光中,10个月大的小亮躺在昆明龙头街大花桥盘龙江边,他已经永远闭上了眼睛,一米开外,是他母亲的尸体。谁能想到,夺去这母子二人性命的,竟然是三张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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