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旧版 | 留言板1 | 留言板2 | 原创音像 | 多媒体作品 | 日光禅寺 | NHB |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野猪工作室 >> 旧版 >> 野猪工作室 >> 杂文随笔 >> 正文

当前没有任何公告!

不相信龙大人的“刁民论”       
不相信龙大人的“刁民论”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260 | 更新时间:2008/7/5 | 文章录入:网络蜘蛛 ]

不相信龙大人的“刁民论”

    有网友在新华网振振有辞地发贴说:“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在出席增城市公园化战略研讨会时表示,对待刁民政府要硬气,不要被刁民挟持。——谈到当下时有出现的“最牛钉子户”,龙永图认为,要平等协商但不能要价过高。他认为,有些钉子户要价过高,不光要房价还要地价,而地是国家所有的,因此政府要以人为本、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本,不能做群众的尾巴。(《羊城晚报》6月29日报道)”(http://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56069164)。

    我不相信龙大人说过此话!即便说过类似的话,一定是有前提的!从这个网友提供的资料看,龙大人所处场合是“城市公园化战略研讨会”,似乎是在针对“公园”用发地感慨。大概有人把公园的建设当成了商业开发征地,所要求的价格政府接受不了,影响了公园的建设,这样情况下说此人刁,其实属于话糙理不糙,不为大过。不论是法理还是道德来说,公共设施需要个人支持时,只要给予了相应的赔偿、补偿,哪怕是象征性的,个人应支持,这确实是“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本”,其中包括了被征地人的利用。至于商业开发性质,当然要双方达成协议,价高价低是个问题,人愿不愿意卖给你也是个问题;就是说,没有什么高低价,只有买卖是否能成交!

    当然,龙大人不是一般的人,说话的水平应有相应的格调,使用“刁民”确实令人不爽,听起来横蛮不讲道理,于是被人借题发挥,再被不明真相的部分群众,或曰“刁民”口诛笔伐,兴师问罪,大概也属于“价值回归”的一个过程,或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吧。应不属于刁。我不认识龙大人,此处评论只代表个人,股市有风险,入市应谨慎,凭此操作,风险自负。——野猪 23:37 2008-6-30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上一篇文章:2008年,日本打败了德国法国
下一篇文章:因果故事·周秀才与元宝
发表评论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 回顾历史 股民炒发展[74]
· 108看盘 假设七浪划分…[79]
· 尊重股市客观规律 理…[71]
· 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144]
· 佛经佛像 面如见佛[125]
 
· 关于结石与打结石[458]
· 吃不穷喝不穷[423]
· 二百五与哈巴猡[497]
· 2024年佛历3051年和2568年…[490]
· 枯木倚寒岩 三冬无暖气[5315]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1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4]
· 708法规政策节选[28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91]
· 关于城市建设中拆迁教堂、…[214]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
版权申明|关于本站|网站信箱|电话13615880574|QQ138318623|MSN联络|管理登陆
友情链接|打印本页|浙ICP备05064315号|联系站长:冷水泡茶 |关闭窗口|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