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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成功自加冕,成为“以罪为荣”的国家?       
法国成功自加冕,成为“以罪为荣”的国家?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 | 点击数:1068 | 更新时间:2009/8/2 | 文章录入:石头狮子 ]
最近,关于法国抢劫中国宝物的事情在法国人的精心策划、丑态导演下被全球关注:新闻标题:【法国法院批准拍卖中国圆明园兽首铜像(组图)】、【我在法追索圆明园文物遭政治敲诈 涉西藏问题】、【巴黎法庭称圆明园兽首案原告不能代表中国】、【律师称诉讼表达中国人不屈声音 虽败犹荣】、【《纽约时报》:中国据理力争索还圆明园兽首(图)】。

要说法国当局为了转移因执政无能而导致的国内躁动,那么这个添加了“西藏问题”的新强盗借老强盗借尸还魂的把戏基本是成功了。不过这个成功,法国却须支付昂贵的代价。第一,法国向全世界招供了自己“强盗有理”的法国理念,可以肯定,将有越来越多的国家、人民会锲而不舍地清算法国。第二,法国通过法国法院裁决的形式,正式打响了“我是强盗我怕谁”的第一枪,被反击是必然的。第三,透过这样的“法国式”表演——借民族问题与文物问题等赤裸裸地抢镜头,可以推断出法国的经济问题应该比美国还要严重,法国人正在饮鸩止渴。

法国人十分清楚中国人在领土问题上的态度,十分清楚中国在历史问题上的感受,却屡屡拿出这样问题制造麻烦,伤害中国人,就如同强一群盗抢劫了一户人家,还受持凶器在这户人家门口饮酒作乐,丑态百出,完全忘记这户人家的后代会记住什么,这户人家的亲戚正在前往解救的路上。关于被法国强盗劫掠的中国财宝,尽管中国现在还没有跟法国过于认真,但谁都明白的道理是:法国是强盗,中国是受害者!

今天,既然法国强盗已然受持凶器,还在得意忘形,我想中国政府应该代表中国人采取如下措施:1、凡是劫掠过中国的法国强盗,其后代和类似后代若坚持“强盗有理”的法国理念,从它算起,其后三代人不得进入中国,进入就视作强盗对待。全国人大可以制订一部《惩罚强盗条例》,至少应规定某些法国人及其后代延续三代为强盗,不得进入中国。2、除香港、台湾、澳门外,其它中国地区不得展示法国文物、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购买进口法国文物,包括被法国劫掠的中国文物。3、《惩罚强盗条例》不仅要规定被法国劫掠去的中国财宝属于中国,也要规定被法国劫掠去的其它国家财宝属于相关国家,中国愿意协助相关国家向法国追讨。——野猪 12:27 2009-2-24 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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