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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 难道是历史最鼎盛的强盗社会?——揭露移动公司的抢劫行为       
当今 难道是历史最鼎盛的强盗社会?——揭露移动公司的抢劫行为
[ 作者:哑羊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393 | 更新时间:2009/8/7 | 文章录入:铁姬松 ]

法律无外乎人情。人情是什么?就是道理。做事,要讲道理的。现在有这么多的部门不讲道理,公然当老百姓为猎物,中国老百姓的法律,在哪?例如有辆汽车多年没使用,但是,多年后其所有者却变成违法分子,老百姓必须交纳赔偿、补偿金数万去赎罪。例如偷摸地记录驾驶员违法的行为,却不通知,也不处理,偷摸地积攒到可以收取很多钱后,再去威胁驾驶员,若不送钱就抓人等等,老百姓必须交纳赔偿、补偿金数万去赎罪。这可真是你有法,老百姓无法了。

而我,今天也遇到了一个令人十分愤慨的事情!

今天,我突然收到一条来自13767033110的手机短信:你好,移动号码13607084707你的移动手机从2006年欠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秩序案》的相关规定及省府厅[2002]5号文件精神。你的行为已违反了有关法律。请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交纳所欠费用,否则身份证将作为拒网处理移交公安专案。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去年12月20日,我从新疆到某省,由于预计当时停留的时间比较长,考虑到移动漫游费用比较大,就花100元在当地购买了一张移动电话卡,预交了号码费和这个费那个费后,还没打几次电话(若是正常的计算方式,也就几块钱吧),就突然电话打不进、打不出,一问,原来是号码被停,不能使用了。再问,说是还剩十几块钱,若不续费就不能开通,而且续费必须到指定地方。当时,若到指定地方去续费,来回300公里,需要花费一天时间不算,车费也不是小数目。我就问那个小姐,你费用这么高,续费方式如此苛刻,我若还继续使用你们的号,那不是天下第一白痴?我还是使用自己的漫游算了,您的这个号,我用不起,不要了。小姐当时说:“那随便你!不过我们不会放过你的。”我心想,我不跟你玩了,你还怎么个不放过我法?

嘿,她今天来了,就是要这样地不放过我!!!

关于这个移动号码的事情,移动公司在我未使用之前已经收了号码费、月租费,这个费那个费,那是什么意思?那里面既有你的利润也有你的风险。我花100块钱买个号,没打几个电话,也就使用了几块钱,就被你停用了,你已经赚了很多了,怎么还不知足?你停我的号,这是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终止了,老百姓自认倒霉,没找你讨说法也就罢了,你还取代法院判决我“违反了有关法律”,认定我是罪人,这到哪讲理去?你这样的行为,与鼻涕虫有什么两样?鼻涕虫一旦沾人身上,怎么也难摆脱的。你这跟设置陷阱打猎又有什么区别?你挖一个陷阱,似乎是买卖公平地进行着交易,但同时又比法院还牛比,可以判决用户有罪,这可真是中国最牛的时代、最牛的强盗!我从新疆到某省,最省钱的方式也需要数千元,而被认定为06年就开始违法犯罪(其实是2006年12月20日开始的),一个破手机号码能有多打的罪,你要成立“专案”,令老百姓要花费那么多钱去赎罪?难道果然是他们有法,老百姓没法?呀呀呀,呀呀呀,救命啊!老百姓没活路了呀!——哑羊 13:12 2007-3-9 13:31 20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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