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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武汉被抢劫、绑架、棍棒殴打》投诉武汉警方的基本情况向网、友的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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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武汉被抢劫、绑架、棍棒殴打》投诉武汉警方的基本情况向网、友的汇报 |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 | 点击数:1023 | 更新时间:2009/8/2 | 文章录入:铁姬松 ] |
大家新年快乐,吉祥如意!
首先,我一直当遭到棍棒殴打是在禅堂打坐时“点头”(昏沉打瞌睡)而被香板打醒,是监香师慈悲加持。第二,我一直当遭到绑架是被人成就闭关,逆缘加持。第三,我一直当被抢劫是前世欠了人什么,或是在一场纠纷中有关联。第四,我当这是成就了一段不可说的因缘。
《在武汉被抢劫、绑架、棍棒殴打》一事发生后,新华网、凤凰网第一时间放出了相关内容,人民网强国论坛的值班版主十分关心这个事,及时放出了我对这个事件全过程的描述、投诉。感谢新华网、凤凰网,感谢人民网!事情发生后,为抢在地方“两会”和全国“两会”前了断,我给公安部和浙江省委写了信,不久武汉市公安局主动联络我。公安部还是在作为的,值得信赖。浙江方面也联络我,表示了安慰,跟我说遇到什么事,就不要客气。
自2008年12月30日16点13分武汉市公安局依公安部批件第一次来电,到今天武汉市公安局督察来电,有关这个事相互的沟通,武汉警方至少给我打了七次电话(有些电话我没接,因为在禅堂打坐,人机分离),其中一次是派出所来的。态度基本诚恳,语气没有冒犯,谈话过程谨慎客气。我一次又一次明确感到了他们想妥善处理这事的诚意。今天的电话,武汉市公安局督察对我表示了道歉,并保证再次与科技大学领导交流,协调科技大学给我书面道歉。那么我收到了书面道歉后,这个事基本就完了,剩下的就是我在合适的时候与派出所协商维修车锁、再次确认当时被抢劫的手机突然地坏了,老是显示一些XXXXXXXXXXXX内容,后来无法使用,和无车时被迫租车使用等,我当时估计了一下,不会超过2000块钱。这个在取车时就跟派出所说好了,算不上问题。
尽管律师直到现在坚持要“依法处理”,但经过警方的这个至少7次电话,我认为没必要了。所以,既然督察在电话里明确表示了道歉,我就不要求警方给我出书面道歉(警方的书面道歉在国外可以直接拿去找法官裁定国家赔偿),但我必须接收科技大学的书面道歉,这是希望们的大学不要成为窝藏匪类的地方,必须严禁黑道火拼,涉及到违法犯罪问题时必须接收警方的管理,不可以成为“独立王国”!也是警策警方:你身为公仆,冒犯、麻烦了当家人,当家人就可以麻烦你“全家”!
我为什么不选择直接委托律师启动法律程序抓人、申请民事赔偿,“就事论事”,而是通过新闻舆论,广泛监督?因为我对湖北的治安很不满意,早已生气了,肚子里窝了几年的火!第一,110不好用。不好用到什么程度呢?案例1:一个人遇到了重大的危险而报警,警方死都不肯出警,这个人就往浙江老家打电话。浙江警方再找湖北警方,湖北警察才出警。案例2:一个同学报警,长达45分钟警察不到。反复报警,警察到了,第一句话居然是:“我都忙死了,你这么点小事,报个么警哟!”案例3:我办个小破事,委托专人跑了7次,无结果,一怒找到公安厅,干预下,一分钟搞好了。案例4:我超车时,前面车突然跳舞、转圈、回头逆行,难以避免地,碰上了。因我处理及时,尽管是碰了,两车加起来只有几百块钱的维修费用,但对方仗势欺人,以为有7人之多对我一人绝对占了优势,要动武。我赶紧抓拍几张照片,迅速把相机锁到车里,准备迎战,同时报警,根据警察的建议又前后侧面拍摄三张。结果那帮家伙逃离现场40多分钟后警察也没来,与值班警察电话联络后,我把车开到安全地方坚持等警察来。结果警察来了居然说:“人都跑了,我们找不到了,因为只有找到他们才可以处理这个事,而要处理这个事,你的车现在不能开走,须等到我们找到他们,把事情弄清楚后,你才可以把车开走!若是这样,你这个年就没车可用了。你自己想清楚,是继续追究,还是就此罢了!”“你自己拍的照,不作数,谁让你拍的,承诺你可以使用的,找谁去!”当时我很生气:“你们要是这个态度,我现在就把车开到武汉电视台去!你要是找我的麻烦,我就让你‘全家’麻烦!”还有一些,但仅此够了,不一一列举。湖北境内的110及系列报警台,难道不应该好好的反省反省,谋划谋划?!
第二,仅我所知,武汉市内高校的学生、教师们,一提到校内保安,无不摇头、指责:“牛得很!不归警察管!”“乱得很!”“惹不起我们躲远远的!”“保安牛,看门的也牛得很,上次我去填个表格,差点被那个老头气死!但他是头儿的亲戚,我们惹不起。”治安本来有问题,诸多的独立王国又是牛气冲天,同学被毒打,外省过路人被抢劫,能不发生?据此我要问问:中国的公安部门是作什么的?除了武汉市内的高校,全国其它地方的高校是否也存在“独立王国”,把警察当成了家丁打手的问题?
第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属于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但就中国当前的国情和中国人习惯,就立法的精神,你及时给人赔礼道歉,积极主动协商赔偿,并加上象征性地送上慰问金慰问品,有几个中国人还会跟你认真?就每个人的人生经历来说,有些事大可捅破天,同时小可以成为“屁大点事”,湖北的警方该不该好好地想一想?要不要在思想上清晰这个,规则上列上几条?譬如错了不许赖,立即纠正、善后!
第四,重复110出警的问题。110出警,既要解决具体事情,也要考虑的社会影响,历史影响,就是要讲政治。例如同学为了5快钱,报警要求警察“教训”司机,我们的警察应立即想到:同学经济困难,为了不误学习已“大出血”地花费了出租车费,再加5块钱,自然是破了极限,必然愤怒。报警是信任警察,警察应该管,及时处理好。你出警了,事情办好了,同学会高兴,阳光一样地灿烂,你出警不及时,到现场了又视同儿戏,同学会不会对政府、这个社会有看法,心头会不会终生地罩上阴影?政府职能部门办事,规定必须办的要办,没有明确规定,但明显涉及到社会影响,历史影响的,例如同学报警的问题,每个公务员都应该在思想上有所重视,可以这样想:我的亲人遇到麻烦、不高兴了!然后该作什么,相信人人知道。
顺便说说对湖北新闻单位的期望:应有一定的干劲,不可不作正经事!新闻单位不仅仅是“新闻”单位,全称应为“新闻舆论监督实体”。这个事发生后,我正看“地图”挑选湖北的新闻单位时,朋友给新闻单位打了电话。不久新闻单位要求这个朋友促成与我的直接交流。我当时认为试试也可以,于是接了对方的电话。对方说:“我们去了科技大学,但他们不承认!”我就问:“那么轰动一个事,瞒得住?你们去了他们敢不承认?不怕麻烦越来越大?”对方说:“你不是有录音吗?能不能交给我?”我说:“这个东西只能法庭上用,你们应该有办法了解到基本事实。”对方急忙说:“只要交给我了,我们立即报。”我说:“事情的基本过程和我的想法,我已成功上贴到了新华网、凤凰网和人民网,我告诉你怎么查阅?”对方说:“网上的东西不可信。”我说:“但是我在人民网是实名的,要负责的!”但对方坚持要录音,我警觉而失望,心里基本没了对它的信任。后来有警察通过中间人积极地、反复地找我,要直接联络并说“可以作证”时,我试探着主动给这家新闻单位打电话,但对方竟然有点烦,我就彻底失望了。我认为这家新闻单位须自查“责任感”的问题,该对象的条线记者该换换了。也是顺便,针对科技大学校长的,当时有自称科技大学校内新闻部的一个人,男,25岁左右,瘦高,他将我的“丑态”录像了,必须清洗掉,并保证没有复制品,否则发现后,不答应的!若是已经播了,那就十分麻烦了。一定不要在这个事情上搞隐瞒,坛子的口可以封,人口封不住的。
汇报完毕。再次感谢新华网、凤凰网,感谢人民网!也问候警方:事情基本了结,大家辛苦了!
4:31 2009-2-3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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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文章:野猪被抢劫、绑架、殴打的一天一夜 ——10月28日~10月29日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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