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蝇头小利上自我贬损 说明体育界领导人缺心眼 |
热 |
|
|
在蝇头小利上自我贬损 说明体育界领导人缺心眼 |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 | 点击数:1007 | 更新时间:2009/8/2 | 文章录入:石头狮子 ] |
既有明确规定,又有显赫成绩,还有国家与全民的支持,几个钱的小事情不及时解决了,闹到社会上来,搅得网络上风言风语,这好么?当然不好。是很不好!这必然伤害了诸多的形象,冠军的形象、团队的形象,原本单纯的体育明星的形象,终于是自我贬损了真个体育界的形象,波及到更大的形象。
是不应该核发奖金么?我不知道具体的相关规定,但出了这么大的成绩,有无规定,是否具体已不重要,既然有人提出来了,就该发放,你把个钱死死捏着,能生出儿子来?是没钱么?我不知道给了体育多少钱,但不应该少;即便是少,你体育界哪怕是个冠军出面来说一声,那么几个钱,一个大老板就可以、也愿意拿出来吧。
道理上,实力上都是没有问题的问题,现在却成了一个问题,搞到社会上来,搞到网络上来,丢人不丢人?体育界的头目们,你们在哪?这个事情,我就不让你出来交代什么了,赶紧的,把事情抹抹平,算了。若此事还涉及到别的方面,其它事情,更要不得,不道德,该受到谴责的!——野猪 1:20 2008-10-27
附录
匿名博文曝光“检举信” 中国跳水界再掀波澜 金羊网 2008-10-26 15:33:54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1&treeView=1&view=2&id=89110268
中国跳水界的两位“铁娘子”于芬和周继红之战再度升级:于芬在北京奥运前举报周继红侵吞奥运奖金的检举信,部分内容昨天通过一个匿名博客曝 光。
于芬指九成奖金没拿到
中国跳水队领队周继红和前国家队教练于芬的“金钱纠纷”早在北京奥运会前就已爆出,于芬当时表示已将检举信交到有关部门,指周继红无理克扣其奖金。其后游泳管理中心主任李桦斥其“严重干扰了国家队的正常备战,极大地损害了跳水项目的形象,而且还虚构或捏造了许多与事实完全不符的内容,构成了对个人的人身攻击”。在北京奥运会上,中国跳水队揽得7金,质疑声音也逐渐沉寂下来。没想到原已偃旗息鼓的口水战,却因一篇匿名博客文章再次起波澜。
该博文称,在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及何姿等7名队员身上,均有于芬应得的奖金,但她只拿到了15.7万元,几乎有九成以上的奖金未发放。
对于这篇博文,于芬表示并不知道是何人所写,也不清楚为何几个月前的检举信会现在曝光。但她表示,第一,这篇博文的内容基本属实;第二,她相信政府和法律是公正的,将能够最合理地解决问题。
另据网易体育报道,在曝光的检举信中提到:“根据奖金发放的有关规定,教练员带一名运动员满4年,在该运动员离开后的3年内应享受同等奖励,2年以上的按有关规定比例发放奖金。以上清华队员从离开我到获世界冠军等获奖名次的时间均未超过规定发放奖金的范围,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几乎90%以上的奖金均未发放给我。而国家队奖金的发放惯例是由跳水队负责人上报,游泳中心批准方能发放。那么我近10年的奖金跳水队负责人周继红到底报给谁而又最终落入了谁的手中了呢?”
检举信还说:“自周继红接手国家跳水队后,她利用手中的权力非法克扣我的巨额奖金,无论这笔钱用在何处,都已经构成了贪污罪,都是对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这个事情,只要认真追查是很容易查清的。”
周继红电话没能拨通
早在今年3月初,于芬表达重返国家队的希望时就已对自己应得奖金的去向问题提出了质疑:“在这里我可以透露几个数字:从1998年伏明霞复出、2004年劳丽诗雅典夺冠到目前国家队中有5名队员是我一手培养出来,我的队员已为中国夺得了2块奥运金牌、2块奥运银牌,世界冠军的数量大概也有10个吧。如果按照国家相关奖励政策,总奖金积累应该不会低于200万吧,但实际上我总共拿到的也就是15.7万元。”
按于芬的说法,由于中国跳水队的财务管理严重混乱,身为跳水队领导的周继红等人没有兑现本应属于她和其他教练员的巨额比赛奖金。于芬表示:“我不是一个看重钱的人!1997年从国家队出来的时候有好几个国家的跳水队重金聘请我,我都没有去。之所以写检举信不为别的,就是要让中国跳水队没有那么多乌七八糟的东西。”
不过,于芬的这封检举信提交到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至今差不多有9个月之久,有关部门对此一直没有任何明确的说法,检举信所列问题是否属实还有待证实。
自博文曝光后,周继红的电话就一直未能拨通。
本报记者 苏荇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
|
上一篇文章:持“锦路条” 走金光大道 ——萨科奇之流应尽早苦读胡锦涛发展两岸关系的六点意见
下一篇文章:默克尔装天真 中国学者装傻 不好 |
发表评论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