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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议 城管打群 老师打架 官员打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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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议 城管打群 老师打架 官员打架 |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174 | 更新时间:2009/8/4 | 文章录入:铁姬松 ] |
杂议 城管打群 老师打架 官员打架
城管打群架,老师也打架,官员办公室打架还打死人了,到处都打架,舞枪动棒子着,这成什么样子了?还讲不讲一点文攻武卫了?按!
城管打架,我们可以说那本来就是一帮混混纠集的,因没素质,所以,打架并不奇怪,不打架才奇怪,不打群架才奇怪,不打死人更奇怪,不瞎打死人怪而又怪。官员打架,看看台湾的“国会”上,一直打,总是打,打得内地一小撮官员学会了,也不奇怪。但是,惊闻《北师大珠海分校教师遭保安围殴》,堂堂国家大学老师与管老师者也打架,这就让人不得不震惊了!
我们说警察是凶器,因为那本来就是一个以暴治暴的存在,军队也是,武器也是,法律也是。我们说教育是棉条,柔软得很,因教育是授业、育人的一个存在,完全不能使用暴力的。老师罚学生课堂站一小会儿可以,时间长了,属于体罚,不可以。老师若是动手打了学生,按照教师法的相关规定,人权的相关规定,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地追究起来,它将失去教书育人的资格!罚站时间长了尚且不可以,且对学生,你这先生对先生却大打出手,成甚样子了!
打个架,事先谈好规则,也不是不可以;躲着打一下,然后讲和,没几个人不理解,不认为属于基本正常。但是,你偷摸的打架,自己躲在后面阴暗地方角落里,却指示保安去打架,这与黑道何异?连先生也敢搞,且是自己有权“处理”的先生,你还有什么不敢?身为老师,是先生,却打架,你还有资格当先生么?你还有脸呆在校园里,供学生瞻仰?我看,应明确规定:凡是未经警察同意而打架的先生,一律清除出教师队伍,不许辞职!同时规定:城管打群、打群架者,一律坐牢;官员打架,不论输赢,都丧失当烈士的资格。 ——野猪 17:24 2008-2-26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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