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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群众斗县首长,要不得!——评《山西稷山3名科级干部撰文责问县委书记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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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群众斗县首长,要不得!——评《山西稷山3名科级干部撰文责问县委书记被判刑》 |
[ 作者:黑心铅笔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279 | 更新时间:2009/8/7 | 文章录入:石头狮子 ] |
身为科级干部,大小也是个官,多数情况下,还应该是同志。既是官,就要遵守规则;既是同志,就该相互体谅。现在当个官,也不是蛮容易的。你不贪吧,贪的同志对你不放心,因为难以把握你,你仿佛定时炸弹,反复潜伏在身边的特务,自然令人很不舒服,很不自在了。你贪吧,党的纪律、法律、道德又限制了你,良心上,还是痛苦的。最要命的是,一旦你贪多了,哪怕连跑到美国去,现在也不是保险,因为国际环境大变样了,在全球追求和平、法制的大气候下,美国再也难以继续利用你们贪官污吏去拉动美国的消费,或是以种种借口黑吃黑,弄你们贪污去的钱财了。环境这么不好,大家还不相互理解、相互体谅,相互支持,相互掩护,却搞内讧,这不是自己跟自己过意不去么?这不容易赢得人心啊!要是我遇到这样事情,或许会跟首长好好谈谈,商量商量。要是不分首长的钱财,就在别的方面争取一点什么,要是也多少还不拒绝钱财,我相信首长不是铁公鸡,一定就那么一毛不拔,是吧。有好处,大家分享分享,至于一些事情,联手合作,抹抹平算了。反正现在经济发展得好快,条件比较好,少数的人多拿点占点,也不见得就国家破产,人民群众在没办法时,多少还是可以理解的。希望有些同志,一定要大局为重。所谓100%的布尔什唯克,历史上曾追求过,但结果怎样?结果是自伤严重,多少同志被迫害至死,惨痛的教训啊!我们现在有些同志,过于理想化,把自己陷到了乌托邦里,其实并不容易解决什么问题。不仅不容易解决问题,反而还要把自己塔进去,却是何苦!同志们,振作起来,适应环境吧。——黑心铅笔 12:11 2007-5-23 附录 再论:山西稷山3名科级干部撰文责问县委书记被判刑! 据新京报2007年05月20日报道:山西稷山3名科级干部撰文责问县委书记被判刑!全文如下:本报山西讯(特派记者刘伟)备受关注的稷山3名科级干部“诽谤县委书记案”最后一名被告人一审审判结束。 2007年5月17日,稷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07)稷刑一初字第28号刑事判决书:薛志敬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此前,薛志敬的同案疑犯杨秦玉、南回荣因犯诽谤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 法院判决认定诽谤成立 稷山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3月下旬,被告人薛志敬与杨秦玉、南回荣在薛家相聚,薛提出整理一些关于县委主要领导的材料。后3人共同商议,由南回荣执笔起草了一份“众口责问李润山”的材料。 判决书认定,该材料的第三部分捏造事实,称县委书记“定居‘办公’七O六”等。 2006年4月8日,薛志敬交给南回荣人民币100元,作为打印材料费用,南回荣将所拟草稿带至侯马市打印40份,于当日下午交给杨秦玉。当晚,杨秦玉将该材料送给薛志敬一份。4月9日,杨秦玉将37份材料以匿名信方式分别邮寄给运城市委书记、市长,稷山县人大、政协及稷山部分局、办、乡镇负责人。 法院据此认为,在稷山县“两会”召开前夕,使该材料的内容在“两会”期间得以传播,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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