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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重庆开发商就“5·18半夜强拆”发表声明》       
评《重庆开发商就“5·18半夜强拆”发表声明》
[ 作者:哑羊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310 | 更新时间:2009/8/7 | 文章录入:铁姬松 ]

评《重庆开发商就“5·18半夜强拆”发表声明》 首先,“住宿楼半夜遭强拆 20多住户无栖身地”这是一个事,而所谓的“妥善处理”又是一个事,即:“我公司一定会像处理以往拆迁项目一样,妥善处理好重庆搪瓷总厂原男单身宿舍借住户们的过度居住及补助,并完善相关协议。”其次,“我公司历来反对一切不遵守法制、法律的行为,反对暴力解决问题。”这是狡辩,或者更不客气地说,根本就是撒谎。明明有了“住宿楼半夜遭强拆 20多住户无栖身地”这个事,你还标榜自己“历来反对一切不遵守法制、法律的行为,反对暴力解决问题。”这不是撒谎是什么?至于“我公司将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妥善处理好这一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属于废话。因为事情已被揭露,被超级大报“关心”了,你还敢怎样?作为新闻舆论群体,能够把这个事情监督到这样程度,当然是成功的。但是,新闻舆论不仅要关注、监督具体的案件、事件,更应该肩负起社会责任,历史责任。例如这个事情,重庆方面有了这样的积极态度,这当然是应该肯定的,但是,重庆方面的如此态度,只能算差不多可以及格,不能算蛮好。因为“住宿楼半夜遭强拆 20多住户无栖身地”这个事,是个至少侵犯了私人财产权的问题,已经涉嫌违法。情理上讲,是可以私了的,但是,若理智地对待,这么糊弄,应该不好。为什么?因为“以非法的手段造成既定事实”以后,再以合法手段解决问题,这本身就是不公平,吃亏的,永远是弱势群体!法律不外乎人情,不被追究法律责任也可以,但是,重庆方面必须主动给予被侵权者赔偿,且被被侵权人接受,这事,才算完。否则,仅个案而已。而个案,在我看来,本次监督的社会意义,历史意义,微乎其微。——哑羊 0:46 2007-5-22

附录 来函答复:重庆开发商就“5·18半夜强拆”发表声明

2007年05月21日10:45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人民网重庆5月21日电 记者张加林报道:本网18日发表了《重庆:一住宿楼半夜遭强拆 20多住户无栖身地》一文,对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发中强拆拆除一事予以报道。今日记者收到该公司就此事发来的声明文件,全文如下: 人民网及重庆视窗: 贵网就我公司在2007年5月16日至18日拆迁过程中发生纠纷一事进行了报道。于此,我公司声明如下: 1、我公司历来反对一切不遵守法制、法律的行为,反对暴力解决问题。 2、我公司一定会像处理以往拆迁项目一样,妥善处理好重庆搪瓷总厂原男单身宿舍借住户们的过度居住及补助,并完善相关协议。 3、我公司将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妥善处理好这一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感谢人民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此致 编安 顺利! 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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