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丧子,是人生大悲,您二老不幸遇到,确实令人同情,一起伤感。我很理解您二老现在的伤痛,也为公安部门没有及时破案而深表困惑。到底是犯罪分子狡猾,还是确实有人懒惰,或是更有隐情?从您的信中看,实在难以判断。 不过我个人认为,既然管刑侦的副局长、刑警队长、办案警察都说了“没有忘记这件事”这句话——也就是说他们因为责任感等等原因压力很大,大得年年不敢忘记这事,那恐怕是犯罪分子们确实十分狡猾。例如,或是流窜作案、或是即兴杀人等等,这对于公安部门来说,要破案,确实不太容易,难以做到受害家属100%满意。 虽说世上没有令人100%满意的工作成绩,但只要用心,让人基本满意还是可以积极争取的。例如公安部门若在破案方面确有难处,但每年多去探望您二老几次,通报一下情况,安慰安慰你们老年丧女的心,不是难以做到吧。从您二老今天的情绪来看,我判断,他们恐怕没有做这个事情;于是,我觉得他们的工作还是有应该批评的地方。我觉得,厅长应该责成他们:在未破案前,应定期向受害者家属——您二老通报情况,要给您二老送礼,陪着说说话,尽可能安慰您二老受伤得破碎了的心。 我说世上没有令人100%满意的工作成绩,相信您二老也会同意,因为所有事情,都难以绝对,所谓的绝对,都是相对的。譬如黄金,一旦达到99.999%,就差不多被认为是纯金了。所谓的纯,就是绝对。虽然是纯金,但含金量却并没有达到100%。同样道理,公安厅长向全省人民承诺:“命案必破,名案不过年”,那也是一个相对的100%,而且是希望,并非果真绝对地保证了,每个命案都必须在一年内破案。在人类历史上,例如埃及的金字塔等,就是千古之谜,至今没有被人类完全地认识。也就是说,人的能力还是有限的,并非想做的事情都能够做到、做好。 从您二老写给湖北省公安厅厅长的信看,有利于尽快破案的证据并不多,也不太有用。我想,您二老女儿被害确实是十分棘手的一个特殊的案件。警察们遇到了难以下手的案件,他们其实也急:案子破不了,他们不仅在社会上没面子,恐怕在家里也不太有面子,在亲戚朋友们的面前也不太有面子。其实,他们也值得同情,蛮可怜的。所以,希望您二老大人大量,继续给予办案警察一些时间。也希望您二老尽快从丧女悲伤中走出来,毕竟,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日子还是要过的。——哑羊 20:48 2007-5-8
附录 惊愕,其悲痛确实令人伤感,同情、伤感没有人不能理解!
给湖北省公安厅厅长的信
[ 绝望的母亲 ] 发表时间: 2007-04-26 14:24:07 http://bbs.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2116307&bid=9
尊敬的湖北省公安厅厅长:
我们是两个年过六十为人父母的老人,含着眼泪向厅长大人哭诉我们的悲痛和希望.我的女儿覃蓉是荆州市荆州区法院的一名法官,不幸于2001年10月25日在区法院机关院内被杀害至今已五年多了,始终没有破案.案发后我们一次又一次跑区公安分局,管刑侦的副局长刑警队长办案警察都只有一句话:"没有忘记这件事"他们的回答让我们伤心,让我们震惊,更让我们愤怒."人命关天"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件没有忘记的事,真是可悲!记得2001年之初,公安厅长向全省人民承诺:"命案必破,名案不过年."我们不知道是公安厅长的承诺是儿戏,还是女儿的生命是儿戏.给您写信不是为了告状,只是为了求您以厅长的名义出面过问这个案件,督促早日破案.
我女儿住的地方是法院机关所在地,一个多么庄严的地方!24小时有人看守,竟然有犯罪分子能进去行凶.从案发到110警察到现场不到一个半小时,有杀人现场,有凶犯留下的泥脚印.为什么迟迟不能破案?难道是有人根本不想破案?我们听说破案经费很困难,只要对破案有帮助,我们愿意变卖所有家产以资助破案.至于我们哪怕居无定所,哪怕沿街乞讨.我们都无怨无悔.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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