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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烧山为要挟图谋一个烧烤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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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烧山为要挟图谋一个烧烤店 |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334 | 更新时间:2015/7/27 | 文章录入:暮遥 ] |
奸商若体制外循环成了气候,危害极大。例如图谋开一个烧烤店,不惜今天进山烧烧,明天进山烧烧,似乎人都怕了:烧烤点确有必要,就让它开个烧烤店罢。你让它开了,它条件就来了,必须必须,如何如何,无非天下听它号令,都要保证与维护它发财呀,然后天下的事情,它来布局呀。小小的一个烧烤店而已,今天各城市,哪里没有呀。山中可以不?现代文明的要求,包括防火与生态与精神文明要求,不允许!至于海洋和沙漠戈壁滩等,当然还有寺庙道观,有人把握限度,依然可以烧烤。谈起来时,和尚就说了:没有太多啰嗦,派出所卓块牌子即可“不许山中用火”,各派出所自己辖区内,任意插牌子,可以呀,插到别人辖区,不要紧呀,天下派出所是一家,都代表政府,都代表国家,都代表消防,原本就是治安消防的工作,做了,应该的,没做,后来有事,是可以问责的。有了牌子,曰“不许点火”,怎样了?和尚劝“别烧”,就有力了,因为不听的话,和尚记住车号,人样,半年还是一年检查时,人翻翻看看,恩,哪些车烧过,哪些人烧过,这不就是联防,全民参与,防患于未然嚒。哪来奸商那么多操作空间,还能绑架要挟谁?执行坚持几年,谁都知道进山须防火,还有多少火灾呢。竹林果方9:34 2015/5/2大别山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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