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所谓“人权”“自由”惹的祸!
——为“请客不得超5桌”叫好!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公布《关于制止大操大办、树立文明新风若干规定》,规定党员、干部每次办酒宴时不得超过5桌,收受礼品礼金每人不得超过100元;非党员、干部每次办酒宴时不得超过8桌。这样很好,顺民意,得民心。这不是小事,是对毛主席提倡的“不得请客送礼”的科学发展。宿迁市有脑子,爱民,能办事。
大办酒宴,收受礼品礼金是封建残余。这种行为不仅浪费,加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负担,不利于集中优势资金办正经事,还因为天生伴随的攀比之风而促进了贪污腐败的繁荣,为贪污腐败打马虎眼,当保护伞,严重动摇政权的根基。所以毛主席教导我们说:“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
中国是礼仪之邦,但从来就讲究君子之交淡淡如水。谁都承认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请客送礼若属于家常便饭或者特色招待即是最高礼节,超过了,从来就伴随着行贿受贿的内容。历史上什么时候请客送礼之风盛行,什么时候就是政权腐败,贪官污吏横行,民不聊生的混乱社会。夏桀喜欢礼物,结果被送礼的夏禹王灭了。乾隆年间,请客送礼风靡,养育了一个中国历史上最大的贪官和绅。
虽然有人认为《规定》管得太宽,缺乏必要的依据,不近人情,侵犯了自由和权利,这不要紧,这样人是中了所谓“人权”“自由”的毒,根本不知道人权和自由是怎么回事!要不你去问问他们,让他们去送超过了自己承受力的“礼”时,他们的内心究竟是希望政府出来管一管,“干涉”一下,还是继续满嘴喷粪,硬着头皮去“送礼”?人权和自由都是好东西,但不是绝对的,应该有前提:必须能够保护多数人的利益!——野猪 16:43 2005-4-19
江苏宿迁:请客不得超5桌 受礼不得过百元 本报讯(肖燕娜 记者郁进东)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公布《关于制止大操大办、树立文明新风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党员、干部请客每次不得超过8桌,收受礼金每人不得超过100元。
《规定》公布前,宿迁市统计部门曾在全市随机抽取1000户城乡居民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04年宿迁市人情消费户均25.4次,平均消费金额3017元,占当年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7.1%,许多家庭对人情债、攀比风苦不堪言。
《规定》由此出台,对宿迁党员、干部办酒宴作出量的规定:党员或干部新房落成、乔迁、生日、职务变动、升学参军等一律不得宴请;不准动用公车;本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等婚丧事,按程序审批可办酒宴5桌以内;收受礼品礼金每人不得超过100元。对违反规定者,处以超出部分每桌1000元的罚款;收礼超过规定标准部分,一律没收并处以5倍罚款;取消受礼人当年各类奖励的评奖资格;情节较重的先停职后处理。
《规定》对辖区内普通老百姓办酒宴也作出明确规定:城乡居民不是党员、干部的,每次宴请不准超过8桌,超过部分每桌罚款400元。
《规定》一出台,社会反响强烈。当地不少干部群众对此表示欢迎,认为这有助于倡导文明新风,遏制奢侈浪费和腐败现象,减轻不必要的人情消费。但持反对态度的人也不在少数。他们认为,《规定》管得太宽,请客要审批,宴请摆多少桌、收多少标准的礼金都作出量的规定,似乎缺乏必要的依据,且不近人情。党员、干部也好,老百姓也罢,都有消费的自由和权利。如果有那么多朋友,凭什么限制他请客的人数呢?此外,超过8桌的每桌罚款400元,收礼超过100元的一律没收并处5倍罚款。由哪个部门来罚款?这个部门是否有法律法规授予的罚款权?倡导文明新风,堵塞腐败漏洞没错,但政府办好事还要讲究合法合规。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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