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旧版 | 留言板1 | 留言板2 | 原创音像 | 多媒体作品 | 日光禅寺 | NHB |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野猪工作室 >> 旧版 >> 野猪工作室 >> 杂文随笔 >> 正文

当前没有任何公告!

剥夺死权 官逼民反  ——评恶意讨薪新概念和一个时髦的政府口号       
剥夺死权 官逼民反  ——评恶意讨薪新概念和一个时髦的政府口号
[ 作者:汉语点评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288 | 更新时间:2005/12/28 | 文章录入:杨郁暄 ]

剥夺死权 官逼民反  ——评恶意讨薪新概念和一个时髦的政府口号

自从北京拘留了一个因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寻死,但自杀未遂者以后,一些针对因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寻死者的规定在各地陆续出台,现在,居然还出现了“恶意讨薪”(北京建委发明)的词组和这样的口号:“坚决惩治各种恶意自杀自虐行为,为建立和谐社会努力奋斗!”老百姓有多大的罪啊,连选择死的地点的自由也要被剥夺!对于老百姓,这可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北京在拘留那个人的时候,我比较矛盾,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生命与人只有一次,人人都应该珍惜,为了几个钱而自杀确属不智,所以,我当时以为,北京采取拘留的手段客观上是在挽救那人的生命,总的来讲还是尊重生命,属于保护人权。但是现在,居然出现了这样的口号,居然恶意地将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寻死者推到对立面,当成敌人,作为专政的对象,这么干究竟是什么意思?后果是什么?

它的意思当然是:你要死也是可以的,偷偷地死去吧!当然是:你这该死的,死就死吧,为什么还要通知大家,这不是给我们脸上抹黑么?按!为了搞好运动会,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你不愿意偷偷地死,那么,我现在就把你当成专政对象,当成敌人,要让你获罪而死,死得有罪!他娘的,这么狠!这是什么社会?如此做法的后果:连死都不怕的人是不会计较什么新词组,是不会畏惧口号的!你既然把人民群众逼上了绝路,就不要怪人民群众对你不客气了!你让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我TMD就跟你鱼死网破!要知道,如此词组、如此口号虽然能够威慑一部分那样的人,但肯定不能包括全部;那样人中没有被你包括进去的人,他们可就要成为“精英”了,那可是以一当十、当百、千、当万的“战士”!

唉!汉语多丰富,意思能遐想啊!什么是恶意?恶意就是不良的居心,坏的用意。什么是不良,什么是坏?不良就是不好,坏也是不好。例如某工头拖欠民工的工资不给,民工没有办法,去找政府;政府就出面,为民工追讨工资。这里面,民工找政府的行为对于某工头来说,显然是不好的;不好就是不良,不良就是恶意,对吧。如此,我们可以定义,民工的做法是恶意的!同理,政府出面的行为对于工头来说,也是不好的,不良的,恶意的。同理,那个曾经为民工追讨了工资的,在北京中南海上班的人,他的行为对于工头们来说也是不好的,不良的,恶意的。

恶意的东西肯定是不好的,肯定会导致社会不和谐;会导致社会不和谐的行为必须纠正,事情必须压制,具体的人必须惩罚,其中影响特别大的人应该属于重点惩罚对象,对吧。于是,根据“坚决惩治各种恶意自杀自虐行为,为建立和谐社会努力奋斗!”的最新指示,我们首先应该重点惩罚那个曾经为民工追讨了工资的,在北京中南海上班的人,对吧。那个接受了民工的请求,为民工讨回了工资的人,他有具体的不好、不良、恶意的行为,他又是政府里面是官位最高的人,其恶劣影响可谓最大,根据最新的指示,难道不应该最严厉地惩罚他!凡事都是辨证的,既然有恶意,必然有善意,于是口号的全部应该是:

“坚决惩治各种恶意自杀自虐行为,为建立和谐社会努力奋斗!”
“坚决保护善意拖欠工资的行为,为建立和谐社会努力奋斗!”

——汉语点评 11:20 2005-11-14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上一篇文章:解读阿扁“任内不关闭一家电视台”
下一篇文章:再说不要拿有钱人来泄愤
发表评论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 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117]
· 回顾历史 股民炒发展[142]
· 108看盘 假设七浪划分…[142]
· 尊重股市客观规律 理…[143]
· 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209]
 
· 关于结石与打结石[555]
· 吃不穷喝不穷[509]
· 二百五与哈巴猡[585]
· 2024年佛历3051年和2568年…[573]
· 枯木倚寒岩 三冬无暖气[5381]
 
· 《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273]
· 做好宗教工作,为实现中国…[310]
·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297]
· 佛与商友好 当今国主吉祥如…[1480]
· 善待杨帆 还老先生们一点尊…[911]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
版权申明|关于本站|网站信箱|电话13615880574|QQ138318623|MSN联络|管理登陆
友情链接|打印本页|浙ICP备05064315号|联系站长:冷水泡茶 |关闭窗口|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