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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戈:打官司谁怕谁       
胡戈:打官司谁怕谁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039 | 更新时间:2006/2/17 | 文章录入:杨郁暄 ]

胡戈:打官司谁怕谁

(中国)福州日报  (2006-02-17)

  本报讯(长洁)关于陈凯歌是否会状告网络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作者胡戈的争议愈演愈烈,记者14日联系到《无极》一方委托的代理律师朱晓宇,他说“一切都没有进入法律程序,我们只是对此事进行法律定性,等待胡戈的反应。”

  承认“随便使用陈凯歌作品”

  14日下午,记者拨通胡戈电话,在听到记者的转述后,胡戈毫不犹豫地说:“我道歉。你等一下,让我认真措辞一下:我随便使用了陈凯歌的作品,现在向他诚恳道歉。如果因为我的行为对影片《无极》构成任何不良影响,我愿意表示诚挚的歉意。”但几乎是立刻,胡戈就补充道:“但要明白,我是道歉了,但我并不承认侵权。”情愿打官司也不承认侵权

  胡戈透露说,陈凯歌方面希望他能站出来道歉并承认侵权,可他觉得应该道歉,但行为并不构成侵权:“我没什么恶意,只是以学习为目的练习了一下视频剪辑技术,而且又没有营利,也不是自己放到网络上广播的,我不认为这是侵权。”记者问到,如果中影集团要求他在承认侵权的基础上道歉呢?胡戈马上说:“那就没得说,那打官司就打官司啦。”

  不在乎“网络偶像”地位受损

  在柏林电影节期间,陈凯歌说出“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胡戈马上就成为了媒体追访的对象。而随着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胡戈事件被看成“一个对抗权威的大势力”,而他本人则被网友追捧为“新一代网络偶像”。不过也有网友认定,在陈凯歌把事情闹大后,胡戈表现得过于软弱。

  现在胡戈已正式向陈凯歌道歉,记者问他是否会因此担心自己的“偶像”地位受损,或者感觉到这样顺应意思道歉没面子,胡戈说:“没关系,我一个普通人给人软弱的印象没关系,我又不是名人,不过是个小年轻,道歉就道歉,但侵权就不同了。”

  胡戈说目前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尽快恢复平静,能让自己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自己本职工作———“作曲、编曲,还有影视的音效编辑,也还帮别人卖点录音设备”。

  事件回放》》》

  《馒头血案》恶搞《无极》

  去年底今年初,一个名为《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简称馒头血案)的网络短片在网络上流传,短片以《无极》为蓝本,极尽搞笑之能事。

  短片长20分钟,基本都是剪辑《无极》的片段,短片套用央视品牌栏目《法制在线》的形式展开整个故事。以下是该片的剧本片段:

  ……(画面:看见王在屋顶上追砍张柏芝扮演的倾城,张东健飞身上前杀了王)(旁白)2005年某月某日,某市发生一场离奇的命案,一位蒙面骑马者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杀死了“圆环套圆环娱乐城”的总经理———王某。

  (画面:扮演倾城时的张柏芝在片中脱衣服、穿衣服、脱衣服、穿衣服)(旁白)当时的情况非常复杂。画面中这位女子是王经理的妻子———张倾城,她是“圆环套圆环娱乐城”里一位著名的服装模特,平时的工作就是不停地穿衣服和脱衣服。

  (画面:王经理追打张倾城)(旁白)据透露,两人是因为两个多月没领到工资,才爬到楼顶以跳楼为要挟,索要工钱。但后来两人因为感情问题发生口角……(詹尼)

  权威部门表态》》》

  版权局:侵权与否有待判定

  本报讯(新浪)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介绍了近期我国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行动等方面的情况。不过,近日在网上走红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才是被关注的热点。

  有记者问到,电影《无极》在全国公映以后,有网友进行了改编,制作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短片在网上传播。从著作权的角度来说,怎么认定这种行为是否侵权?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司司长王自强说,从著作权法律意义上讲,如果作品是用于介绍情况或者说阐明一种观点,适当地或者少量地引用他人的作品,这是《著作权法》所允许的,也就是说,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但是,如果超出了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这个前提,大量引用他人的作品,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就《馒头血案》这个个案来看,它是否超出合理使用的范畴,应该由司法机关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是否侵权也有待司法机关判定。

  圈内人说法》》》

  曾志伟:改编电影应该鼓励

  本报讯(文英)对陈凯歌为胡戈恶搞怒发冲冠一事,记者连线电影界人士,他们大多表示,陈凯歌就此事大动干戈很不聪明。

  香港艺人曾志伟说:“这是些无所谓的事情啊,香港很多戏被改编成搞笑版本已经司空见惯。有了知名度才有人愿意改,应该高兴才对呀。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批年轻人,鼓励他们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当年《无间道》和《江湖》在香港火爆之时,就曾出现过许多搞笑版本,但香港导演也没任何人为此打官司。”

  《可可西里》的导演陆川则称,陈凯歌发火简直不可思议。他说:“言论自由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象征,任何人都不应该扼杀言论自由。如今中国电影界的文艺批评现状本来就不健全,电影过度宣传已经越来越常见,在利益的驱动下,民众反应与电影评论越来越脱节。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去起诉一个弱势民众显然不太合适。”那么陈凯歌是不是借机在炒作?陆川说:“对人的动机我不好猜测,但是不管动机如何这都不是一种聪明的做法。都什么时代了,还压制别人讲话,肯定会被骂死的。”不少人认为陈凯歌最后会赢官司,但却丢了面子。对于官司的输赢,陆川说,陈凯歌也未必赢,因为胡戈没做任何营利的事情。

  累不累啊

  春暖花开,乍暖还寒,湿闷的空气中弥漫着霉味,连人也变得烦躁起来。

  前天赵豆豆刚刚扬言要将《说事儿》编剧张猛告上法庭,昨天陈凯歌就又发誓要把《馒头血案》始作俑者胡戈捏成粉尘。这都怎么了,一下子娱乐界变得热闹起来了。“侵权”和“抄袭”这两个词,因为《说事儿》春晚夺冠、《无极》票房惊人而成为最热门的话题。看着自己辛苦创作的成果,被别人“巧妙利用”并且渔利,谁都无法忍下这口怨气,陈凯歌不行,赵豆豆也不行。所以,话题来了,争议多了,官司也就难免了。

  其实又何必呢。是否侵权是否抄袭,很多时候本来就很难界定。周星驰,以《大话西游》诠释了什么是永恒的经典,但他同时也把《西游记》改编得面目全非,吴承恩老先生如果泉下有知,是不是到现在都合不上眼睛?吴老先生的后人,是不是也应该在此时跳将出来,指着星爷的鼻子说“侵权”?

  够了,何苦拿着自己辛苦积攒起来的名声,去为了一件不会有太大利害冲突的事情纠缠不清。累不累啊你们。更何况,就算是你赵豆豆自创的包袱,那也早在10年前就扔出去了;而陈大导演你也已经在《无极》中风头出尽,是褒是贬就让旁人去评说得了。一味追究下去,或许你们可以赢得官司,但最终你们失去的将是更重要的尊重。

  针对《无极》被恶搞一事,陈凯歌曾说:人不能无趣到这个地步。那面对纯粹以搞笑为目的,并未有任何营利痕迹的《馒头》,陈凯歌是不是应该肚量再大一点,姿态再高一点,放过这个没见过大世面的孩子,以免把他吓着了影响一生?我想,作为名导演的陈凯歌,应该不会无趣到和小朋友一般见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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