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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东西,真怪!       
人这东西,真怪!
[ 作者:市政府办私厅厅长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964 | 更新时间:2006/2/26 | 文章录入:杨郁暄 ]

人这东西,真怪!

以前认识一位女青年,她当时拿工资七八十多一月还是一百多一点一个月现在忘了。

当时喜欢她,经过激烈的斗争以后终于将自己的一个心爱之物——一个价值半万左右的袖珍录音机送给了她。那是从香港买的,不仅价值昂贵,而且内地有钱买不到。

不料不几天,她就一转手送给了自己的一个男同事。这样的行为令人十分不解。

那以后,再也不送东西给任何人了,哪怕自己放着没用也不送。

不仅如此,后来在她和他的男同事条件好了,再也不稀罕不需要那个袖珍录音机以后,我找了一个祥和的气氛,跟她说“你能不能把那个录音机从·#¥%那儿拿过来,给我用用?”不露声色地讨回了它。现在,就放在我的书柜下面,装在一个布口袋里。

以前,我一般不送礼物给人,要送就送令人瞠目结舌的能够放一辈子的东西,东西一定要好。例如有个朋友的女儿出世,另外的朋友问我送什么。我说“打一个半个拇指般大小的纯金锁吧!”另外那朋友的眼睛当即瞪得铜铃大,“你跟她有什么交情?我们只送一个200元的红包”。“她生女儿又不可能天天生一个,一辈子就一次,我要么不去了,要送就这个。”不过终于没送,经过讨论后,大概觉得确实有点不合适。

后来,也随波逐流,常常拿了小玩意去给人。什么指甲钳啦,卡通明信片啦,等等。当然,也整桶的鲜花从花店买了来送人,或者只是一块钱买一朵玫瑰花什么的。现在,根据明确要求,似乎还是应该送礼,而且早一点送比较更好一些。一般人一般情况下,小玩意也行。特殊情况下,当然应该送好东西。

我这是怎么啦?人怎么活来活去又回到了起点?人这东西,真怪!——市政府办私厅厅长 22:25 2003-10-29 22:40 200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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