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超女”心态害死了她!
——评《分尸案开审 提款卡被偷惹祸 刘红梅惨遭肢解》
若无梦想,刘红梅不会背井离乡,远到新加坡去打工;若不去新加坡,就不会遭此横祸。若无幻想,刘红梅就不会与一个比自己大29岁的男人亲密来往;不与这样不良分子来往,就不会被杀还分尸!
刘红梅为什么要去新加坡打工,难道在国内没有活路?当然不是这样,否则还有那么多的人,为什么老实呆在国内,并不愿意投资很大地跑出去?一般来说,这样行为背后的推动力正是出人头地的思想在作怪。这跟超女们的最原始的想法差不多。希望出人头地是没错的,但是,若非脚踏实地,不经过必须的过程,走捷径,过于谋求结果,这就不容易靠得住了。例如刘红梅,从报道看,她确实有了些须成功,但是,却命没了。
若将现在的超女与刘红梅比较,刘红梅当初的出国就是现在的超女们出线——是终于愿意也能够去参加“超女”比赛,并非成绩出现。这原本是没有危害的,甚至确实存在着机会。但是,出国以后,什么都变了:在彻底丧失了某些自由以后,活动空间却反而变得巨大起来。例如若在自己的家乡里,众所周知的原因,有几个人敢于跟比自己大29岁的异性亲密?超女们也是一样,一旦她们的自由被剥夺后,他们的活动空间也是反而更大起来。
刘红梅的结局不是孤立的,偶然中有必然。超女们的结局也是一样,她们很不容易不跟刘红梅一样!我们可以从经济方面去总结和预测:超女是经济手段制作出来的,她们就必须为别人服务。超女们即使是当选了,若她们不甘心成为别人的赚钱工具,立即就会遭到无情的抛弃,就跟刘红梅后来被那个51岁的男人在偷钱难以占有后毫不手软地杀掉她一样!——八戒猪多部 20:25 2006-5-4
附录
分尸案开审 提款卡被偷惹祸 刘红梅惨遭肢解 http://www.zaobao.com/sp/sp060504_502.html ------------------------------------------- ● 侯启祥
轰动一时的中国女工刘红梅遭分尸案昨天在高庭开审,控方庭上揭露,死者是因银行提款卡被偷,户头里的存款被提出来而向警方报案,结果惹来杀身之祸,惨遭肢解。
主控官刘永钦副检察司也揭露,死者刘红梅和被告梁少初有奸情,两人的不寻常关系在前年中开始。
他在开庭陈词时指出,去年6月13日,在死者遇害前两天,被告和死者到芽笼20巷的Hotel 81开房,逗留大约4个半小时。
被告偷窃死者的提款卡后,在同一天和隔天总共4次从死者的户头非法提款。死者因提款卡被窃而在14日向警方报案。值勤警员建议她通知银行,并向银行要求观看提款机闭路电视摄像机拍摄到的画面。
之后,死者告诉被告她要去银行观看录像带,结果引发了这起命案,导致死者被杀,尸体被切成七段。
被告梁少初(51岁),已婚,有三名子女。他和死者刘红梅(22岁)同在实龙岗北5道的Agere Systems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工作,同属一个生产线,死者是生产操作员;被告任督工,是死者上司。
警方在去年6月16日接到加冷河河岸发现装着被肢解女性下半身的纸箱报告后到场调查。除了脚板,死者的其他肢体陆续寻获。警方掌握线索后,在17日将被告逮捕,18日以谋杀罪将他控上法庭。
控状指被告在去年6月15日上午9时30分至16日上午9时15分,在芽笼3巷114座组屋9楼住家谋杀刘红梅。
控方昨天提呈三份控辩双方同意的案情:第一份是死者残肢及命案现场的照片;第二份讲述被告和死者的背景,及警方如何寻获残肢和鉴定死者身份的过程;第三份讲述死者和被告的关系,及被告偷窃死者的提款卡,并从户头提款的经过。
控方通过荧光幕呈现死者残肢照片,尽管画面叫人毛骨悚然,旁听的一些公众也吓得目瞪口呆,一名妇女甚至打冷颤,但被告看着这些照片,毫无表情。
本案暂定审讯7天,主审法官为郑永光。除了刘永钦副检察司,另两名主控官是高明新副检察司和陆肇铭副检察司。被告由资深刑事案律师苏峇士抗辩,他的助手是苏尼律师。
由于控辩双方对一些案情没有异议,因此缩小了争论范围,控方证人也从原来的33人减至10人。辩方的唯一证人是被告本身。
被告面对的谋杀罪控状,如果罪成,将被判死刑。
案件今天续审。(人名译音)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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