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文德、文人
所谓文化,一眼就能够感到底蕴的诗、文、楹联、书法、绘画、碑刻等自然是,一群文盲的生活习惯乃至他们的口语,一旦经过收集然后析出,也是文化的一部分,也就是文化。例如民俗文化里面的乞丐文化,就被金庸等人析出了“丐帮”这个精华。所谓文德,包括文化本身的德、差德、少德、无德,和操持把弄它们的人的德、差德、少德、无德,包括有文化却差德、少德、无德,和因为知识浅薄但又自以为是而胡说八道的人。
一个人愿意写东西,且有一定的量,还拥有了一定数量的读者,乃至具有一定的影响或重大影响,人们通常会称呼他们为文化人,也就是文人。在这样人中,有科班出身的,有半路出家的,有登上了文化圣殿宝座的,有始终躲藏在民间的。象鲁迅、德国作家格林兄弟(雅科布·格林、威廉·格林安徒生)等等是科班出身,王朔、丹麦作家安徒生、俄国作家高尔基等,我说他们是半路出家的。他们都是登上了文化圣殿宝座的人,是有德的人。
现在有一些不是这样的人,躲藏在民间的“文化人”;他们虽然还不具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愿意写东西,且有一定的量,也拥有了一定数量的读者,我看他们,也是文人吧。不过这样人,显然是因为没知识,而成了差德的人。例如写出了这样东西、胡说八道的人:
“硬要往庙与和尚身上扯这个题,还得再睁眼说瞎话。庙里要有和尚,和尚的活很多:开关庙门、清扫庙院、撞响庙钟、抬回庙水……庙里有的是活,和尚干不完。问题是庙里有时不富,和尚也不是太懒,心眼儿活泛的和尚就会暗中学些手艺,挣点外快,以待还俗后娶妻置房卖车。……和尚们并不想学下蛋的公鸡,而是惦记着如何把有限的庙产变成私产,或是如何让信徒们把兜里的血汗钱掏出来给他。这可是犯规的,庙规不许,信徒也不让,奉劝和尚们别做傻事。”
为什么说写了这样文字的“文化人”是差德的人?首先,“庙产”这东西,从来就没有公家的、私人的这样的归属问题。例如一座只有一个人的小庙,不论它是和尚庙,还是道观,还是教堂,所谓的“庙产”,都被那一个人独立处分。两个人以上,能够处分的人在原则上会根据具体情况推选一人或数人,或干脆人人可以处分;数十、数百人的庙,依然如此。
所谓“犯规的,庙规不许”,这话毫无根据。常识:所有出家的佛教徒、道人、修女等,他们人人可以接受信众的钱财,且可以独立处分,从不需要向什么组织申请,请求信众的许可。什么“庙规不许,信徒也不让”,这完全是写这样文字的“文人”的一相情愿,内心里某种不好情绪在宣泄。
“庙”的存在,表示某些信仰存在,表示有信仰坚定的人存在。辞亲割爱,离欲舍俗,出家修行的人,早已白藋同心;佛教徒也好,道人也好,修女也好,他们之所以出家,是看破了红尘,是为了彻底完善自己的人格和寻找与掌握最究竟的方式帮助社会更加和谐,人类更加和平。他们的追求,早已远远超过了普通人的追求。譬如一个年收入只有2000的人,他追求的必然是温饱,20万的人,追求的多为房子车子,而一个年收入黄金一吨的人,他还操心自己的温饱问题么?他还会对可数的钱财感兴趣么?不否认修行的人中有坏毛病的人,乃至假冒的人,但正常人看问题应该看主流,看大局,若把海水的一滴无限放大,作为痕量大海的标准,极力宣扬,我想那人不是杰出的婴儿就是成年傻子,从头到尾巴难以被认定为正常人。
一个人写东西,若是日记,应该对自己负责;譬如至少能够让自己清楚自己为什么那么写。一个人写文章,只要公示发表了,他就应该为自己的形象和读者负责。否则,当前就要丢人现眼,你过于表现了自己的无知嘛;后来还有贻害无穷,你悟导了人嘛。写了这样文字的人原本有一个好的想法,但表现时却使用了这样的“例证”,结果是鼠屎污羹。希望这个同志加强学习,或是自己不了解的领域不要轻易发言,如此,也是濯污扬清的一个过程,然后,谁说你就不是一个正在进行自我修养、完善的好同志呢?——黑心铅笔 18:31 2007-2-19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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