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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坚决拒绝西式“官商勾结” ——《网友曝光玫琳凯公关送礼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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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坚决拒绝西式“官商勾结” ——《网友曝光玫琳凯公关送礼清单》 |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943 | 更新时间:2009/8/3 | 文章录入:铁姬松 ] |
读《网友曝光玫琳凯公关送礼清单 涉及数百政府在职人员》,知“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不仅向政府公务员行贿,且规模化、系统化。如此,我要问:你若正常的公司,正常地经营着,何必实施如此大面积的贿赂?你若正常的公司,也必须实施如此大面积的贿赂,那中国的政府部门成什么了?若此公司不正常,该查;若此公司正常,政府部门不正常,要查!
“在核实个人信息的过程中,部分当事人向记者坦诚,3年前,他们的确接受过玫琳凯化妆品公司的礼品。”事实如此,“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如何面对的呢?“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往报社发函说:“近日,该公司发现公司离职员工邱某恶意窃取、杜撰公司邮件资料并利用网络论坛等媒体形式,以所谓‘跨国公司内部邮件曝光’为题对外散布、张贴,以此勒索公司并恶意投诉及骚扰政府官员。”显然,“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它要把“泄密”者绳之以法哩!罪名是“勒索公司并恶意投诉及骚扰政府官员。”我在想,或许暴光你资料的人是在勒索你,但是,你有如此大面积贿赂政府官员的行为,在除了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以外的很多国家都属于违法犯罪;已经违法犯罪了,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你处以相应的罚款,政法机关公诉你,该不是勒索吧!或许有人是在骚扰政府官员,但纪律检查部门查查此事,政法机关出面应对这样事情,不是骚扰了吧。
对于跨国公司来说,资料泄露了确实是件麻烦得很的事,但是,你花几个小钱把牢骚者摆摆平,不是早就万事大吉了?但你这家公司却不这么干,而是跟揭密中顶牛,而是不惜出卖曾“好心好意”地接受了你们贿赂的大批政府公务员,你居心何在?还是确实弱智?不论你属于居心何在还是弱智,出现了这样事情,怎么看我都认为您是在自杀!
在中国办事,现在依然还有令人恨不能撞墙自杀的情景,但很多地方,有些规则却令人不得不满意。例如到公安部门去办理各种证件,我记得多年前公安部门就有规定:回答群众的相关问题,必须清楚、完整,以便群众办事一次成功;至多让群众来两次——若群众因自己原因导致资料不全,公安人员不仅要明确指出来,而且还要把群众因自己原因忘记的注意事项再次说明,尽告知义务。例如在沿海发达地区的政府部门办事,基本是进门来了,就必须办理,办好;你可以把门关上,但已进门的,必须办完你才可以下班。已经多年了。例如涉及到工商的一些事情,基本做到了“联合办公”,一条龙服务。也是多年了。如此好的环境下,你“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却偏偏要使用大面积贿赂政府公务员的手段,我看,这不仅仅是个商业行为吧!里面有没有某种不好的针对中国政府情绪?有没有利用所谓的“商业贿赂”手段谋求别的目的?现在西方反华势力正在发动“群狼战役”围攻中国,你的资料不早不晚,这时再泄露一次,究竟是别人揭露,还是你自己故意作为?我看有故意上眼药的味道。对这样的公司,现在就是一个字:查!——野猪 8:45 2008-4-30
附录
网友曝光玫琳凯公关送礼清单 涉及数百政府在职人员! [ 新糊涂虫 ] 于2008-04-27 21:58:44 上帖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2&treeView=1&view=2&id=85541819
南方都市报
一篇《玫琳凯泄密资料之政府公关机密记录档案》的帖子广为流传,帖子中公布了数百位获赠玫琳凯化妆品的人员名单及其详细个人信息,涉及广东省、广州市等地的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在职人员,甚至包括电视、报纸媒体人员。
近日,斗牛士(donews)、天涯等网络论坛上,流传一篇帖子《玫琳凯泄密资料之政府公关机密记录档案》,帖子中公布了数百位获赠玫琳凯化妆品的人员名单及其详细个人信息,涉及广东省、广州市等地的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在职人员,甚至包括电视、报纸媒体人员。网帖还详细列举每个人获赠产品的清单、以及金额,记者核对发现,个人获赠礼品金额最高的为998元,均在千元以下。
昨日,记者依据帖子中公布的个人信息,采访了部分当事人,发现帖子公布的电话、职务等信息均属实。部分当事人也承认接受了赠送的化妆品。针对此事,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发函表示,近日,该公司离职员工邱某所为。
影响:网帖涉及广东省内248人
昨日,记者在斗牛士(donews)论坛“传闻”版块中看到,一篇《玫琳凯泄密资料之政府公关机密记录档案》的帖子,被版主置顶。帖子由一名未注册的“游客”于4月14日下午5时零3分所发。
该网帖以表格的形式呈现,分别由“姓名、单位、职务、部门职务、礼品种类、电话/手机、性别、大约年龄”等栏目。单位一栏赫然标有包括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公安局等数家单位几十个部门,甚至包括若干电视、报纸的部分媒体。所含的地区除广州市以外,还包括深圳、佛山、珠海、惠州等几乎全部的广东省内城市,仅在广东省地区,所涉及具体人员达248人。
在每个具体人员后面,都详细列举受赠礼品具体数目、金额。例如,某广东省工商系统干部,接受礼品:美白洁面乳、美白面膜霜、美白柔肤水、美白护肤日霜、美白修护晚霜、美白粉底乳,合计金额998元人民币。
在受赠人员详细个人信息栏中,还逐一列出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年龄、座机、手机等。
除了广东省的资料外,网帖还贴出包括河南、吉林、长春、湖北等省份的相关礼品赠送名单资料,这些地区的资料和广东省的一样,也主要以工商、税务、公安部门为主。
核实:资料属于三年前内容
记者发现,该网帖中有的单位名称已经明显过时,如帖子中有“广州市东山区大塘工商所”,但早在2005年5月,广州市已撤销东山区,将原东山区的行政区域划并越秀区管辖。
昨日,记者依照帖子上面提供的电话,拨打一位广东工商系统的干部。在电话中,这名人员表示,他已经获知网上刊发的内容,上面关于他个人信息的确属实。
这位人员说,自从个人信息被人恶意公布在网上后,他之前的同事、领导还有部分媒体的记者,不断打电话来求证此事,为此他感到非常苦恼。“我周围一些同事也网上有名。”这位人员说。
帖子中的另一位当事人表示,这份资料已是3年前的,其中部分人员的职务、单位都有所调整,但大部分的手机号码并没有更改。
在核实个人信息的过程中,部分当事人向记者坦诚,3年前,他们的确接受过玫琳凯化妆品公司的礼品,但礼品的金额都非常小。
随后,记者陆续拨打几位帖子中当事人的电话,发现均可以接通。不过,由于涉事具体人员数量众多,记者无法逐一核实。
曝光:公司离职员工报复所为
昨日,一名知情当事人向记者透露,2006年玫琳凯化妆品公司员工邱某离职时获取了公司的内部资料,并利用网络论坛开始散布这些政府机关人员的个人信息。随后,玫琳凯化妆品公司方面报警,警方通过IP地址调查发现邱某人在汕头。之后,汕头警方对邱某进行调查处理。当时,邱某立下了《承诺书》。
在《承诺书》中,邱某作出“不将玫琳凯公司雇用时所获的商业机密或信息用于非法用途”等四项承诺,并附有邱某本人签名,落款日为:2006年12月5日。
昨日,经过查找,记者并未发现邱某在2006年所发的帖子。知情人表示,两年前,邱某发帖行为被及时发现后,相关的帖子都被删除。
“据了解,当时这名员工是想报复公司,但不知为何这次该帖重现网络。”这位当事人表示,当年资料已经泄露,不能肯定这次发帖者仍是邱某。
玫琳凯公司:“泄密者精神有问题”
昨日,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发函本报表示,“近日,该公司发现公司离职员工邱某恶意窃取、杜撰公司邮件资料并利用网络论坛等媒体形式,以所谓‘跨国公司内部邮件曝光’为题对外散布、张贴,以此勒索公司并恶意投诉及骚扰政府官员。”
玫琳凯表示,“邱某原系玫琳凯公司汕头分公司员工(2003年8月至2006年4月),其利用在职期间窃取的玫琳凯公司资料,歪曲、夸大事实,并利用论坛、博客等各种媒介进行所谓‘曝光’,之后又主动联系玫琳凯公司,多次提出巨额勒索。鉴于以上情况,玫琳凯公司已以涉嫌敲诈勒索向汕头地区公安机关正式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即对邱某进行了调查。在调查过程中,邱某自称患有精神疾病,并不断骚扰办案民警。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当地警方认为邱某确实存在精神问题,因此决定暂停了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方面强调,邱某散布的资料是经其非法窃取玫琳凯公司的历史资料后进行加工和篡改而成的。
昨日,记者提出“由于上次相关资料已经泄露,能否肯定这次发帖者依旧是邱某本人时”,玫琳凯方面表示,要证明还是邱某本人所为,需要极其复杂的举证,但这次发帖的ip地址依旧在汕头地区,可以推断还是邱某所为。
昨日,玫琳凯方面未提供邱某本人联系方式,记者尚无法联系到邱某本人。(记者 涂峰)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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