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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这个判决 并鼓励 ——“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 法院判决副市长无罪       
我同意这个判决 并鼓励 ——“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 法院判决副市长无罪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371 | 更新时间:2009/8/3 | 文章录入:石头狮子 ]
我同意这个判决,并鼓励。为什么同意?原因很简单:不论是死者还是生者,均有对方是官员,可以敲诈且能够100%得逞的心理预期和实际作为的嫌疑!根据报道和常识以及个人对社会的观察,一个副市长想搞几个女人,即便是花几个数得清的钱在经营场所也可以,还有很多对身体有要求的地方也有机会,不一定非要挑选女播音员吧!对于一个副市长来说,女播音员有什么优势?既无职位上的优势,也不是对身材有要求的单位!

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的床上,首先,你一个女人,跑到副市长家里,搞到了床上去,你正经么?若你身上有暴力痕迹,我们可以基本认定你没问题,可惜没有!这样时候,我们如何同情你?若我们一定有同情,就必须对官员有莫名其妙的仇恨才行,否则,我们的同情,理由何在?

在副市长与女播音员之间,只有女播音员有可能对副市长有所图,例如名利。但是,副市长对女播音员或许有所图,又图什么?我已经说了,一个城市里,既有对面貌有要求的地方,也有对身材有要求的地方,还有对面貌和身材都有要求的地方,副市长果然色狼,选择的地方很多,但播音员岗位一定不在首要,也不在前列;发生了这样说不清楚的事情,于我个人来说,副市长真是倒霉透顶!

我对邹城印象深刻,不论是现在市政建设还是文化宣传与文化娱乐方面,都是满意的。我甚至有在邹城买房子过消闲生活的想法且计划着。而邹城的过去,更是名声显赫——那是中国文化亚父的故乡,是孟母三迁的发源地,不论是女人还是男人,礼仪廉耻,勤劳自立的民风一直都是中国人的榜样。

官吏在任何朝代都是强者,他们有机会有条件以权谋私,包括邹城,但是,身为女人和女人的相关利益者,却能够拿一个副市长的人生重大失误谋取现实利益,相比较我个人对贪官污吏的痛恨,我个人更痛恨厌恶这种卖“爱克司”求荣求利的恶劣行经!副市长的人生重大失误在于一人的德行,种卖“爱克司”求荣求利的恶劣行经伤害、损害的却是我们的文化、傲骨嶙嶙的民族气节与民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养猪植树都可以赚钱,何必拿一个女人,何必拿自己的身体?!——野猪 20:16 2006-9-1




附录

“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一案有进展 法院一审判决副市长无罪
[不说难受] 于 2006-09-01 19:29:32上贴
http://www.qglt.com/bbs/ReadFile?whichfile=2943303&typei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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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一案有进展
法院一审判决副市长无罪



  本报综合消息 一度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一案,经山东省济宁市法院审理,现已有了结果。法院近日驳回死者亲属要求巨额赔偿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33元由原告负担。 

女播音员之死

  2004年10月15日下午,邹城市电视台播音员马啸意外死于邹城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波的床上,死时仅着胸罩与裤头。马啸的丈夫杨雪金是邹城市化肥厂工人,原籍徐州,在徐州有很多亲戚。事发后,他来到徐州求助。在徐州彭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伟、杨波的帮助下,他于2005年3月1日与12岁的女儿和岳母贾萍一道,起诉至济宁市法院,要求被告刘波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总计542404元。

  济宁市法院受理此案后,先后两次进行了审理,并于2006年5月19日进行了宣判。审理中,原告称,杨雪金与马啸原本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因刘波利用职务引诱而致马与杨感情疏远。尸检鉴定结论为:“马啸是在患有高血压及脑血管硬化基础上,受某些引发血压升高的因素诱发,发生血管破裂至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最终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原告认为,马啸之死,是由于刘波的不法行为(殴打或辱骂)导致情绪激动、刘波不及时报120急救中心抢救、延误抢救时间而造成的。刘波勾结邹城市政府办公室米主任捏造马啸死于马路上的虚假事实,导致公安机关延误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取证,对无法查清的事实,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副市长之辩

  被告刘波辩称,马啸与自己是朋友关系,因马啸是单位编外人员,为解决编制问题多次找其帮忙。2004年10月15日下午,马啸为其母、其妹办理到香港的出境护照来到刘波家。谈话间,马啸讲身体不舒服,到内室床上休息,而刘波仍在客厅,两人隔门交谈。听到喊声后,刘即进内室,见马已昏迷,身上只穿了内衣,刘即掐其人中,见无反应,即拨120,后马经抢救无效死亡。刘否认其与马啸发生过性行为,也不存在争吵问题。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缺乏充分证据,不能认定刘波对马啸存在不法侵害行为或存在能够诱发马啸“情绪激动、血压升高”的行为。马啸出现危险情况后,刘波采取了拨打120等措施,不能认定其存在故意延误抢救的问题。综上,不能认定马啸之死与刘波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其丈夫上诉山东高院

  2004年10月15日下午1点30分左右,电视台播音员马啸死于时任邹城市常务副市长刘波的床上。法院近日做出一审判决,刘波对马啸之死不承担责任,死者丈夫对结果并不认同,将提起上诉……

  备受关注的“电视台女播音员裸死副市长床上”案经数月审理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19日作出一审判决,由于缺乏充分证据,驳回死者家属提出的诉讼请求。“这个结果我们不能接受。”昨天,已故女主播马啸的丈夫杨雪金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他将于近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前,邹城市纪委等组成的调查组对此事件经过调查后公布了处理方案:经过纪委调查认定,一年多来,刘波和马啸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对刘波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的处理决定”。 

法院:马啸之死与刘波无关

  事发后,济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对马啸进行了尸检,结论是“马啸在患高血压、脑动脉硬化的基础上因情绪激动诱发蛛网膜下腔广泛性出血,导致脑功能严重障碍死亡”。对此,杨雪金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邹城市公安局于2005年2月3日书面通知杨鉴定结论。据此,警方认为此案不构成刑事案件,作出了刑事不予立案通知书。

  而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缺乏充分证据,不能认定刘波对马啸存在不法侵害行为或存在能够诱发马啸“情绪激动、血压升高”的行为。马啸出现危险情况后,刘波采取了拨打120等措施,不能认定其存在故意延误抢救的问题。综上,不能认定马啸之死与刘波的行为有因果关系。据此,法院驳回了杨雪金等人的诉讼请求。(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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