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上海几个小赌徒陷入湖北警方主持打击的一个豪华赌博漩涡里,被湖北警方在上海抓获。考虑到把人带回湖北也就是小处罚,杀不了头,于是警方本着只要能够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打”、“罚”任由挑选的态度接受了赌徒家属“以罚代拘”的“建议”,明确了放人的保证金为10万元,其中3万元不退。几个小赌徒中有人交钱回家了。然后,网上突然出现了《湖北警方刑拘上海小伙 称一口价10万可放人(图)》,矛头直指警方“绑票”。
关于这个事情,须明确这样几个问题:第一,赌徒确实违法了,但尚未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这一点,赌徒之一丁俊的姑父,一名职业律师也承认了:“丁俊参与了赌博”。第二,交保证金放人是全球通用、自古以来一直采用的一种执法手段,没有可不可行,有理无理的问题。第三,违法后没达到严重犯罪程度或基本不算犯罪时,采取罚款教育等手段也是自古以来、当前全球普遍采取的法制手段,依然没有可不可行,有理无理的问题。第四,本案“花钱消灾”当然比被拘留好,因为都是小赌徒,年青人,面子对他们很重要,实际上也影响到了他们的现实生活,例如恋爱、就业等。同时,可以减少异地办案的综合成本,包括违法者的费用。
就是这么一点事,却有人不顾这几个年轻人的当前生活、未来名声而网络上兴风作浪,拿出警方罚款过程中个别细节不规范的瑕疵大作文章,还公布了小赌徒中至少一人的真实信息,这是在合理利用舆论监督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自投罗网?以前有个官员弄豪华坟墓被人揭露,他自己却跑到焦点访谈去喊冤,结果送上门!前车之鉴啊。我是想不明白在网上捅出这个事情的人,它脑子是怎么长的?或许通过这个揭露中的“湖北警方黑暗”、“当前执法过程混蛋”能够看出“捅”者的情绪罢。但愿不是存心在制造地域矛盾,无端制造社会情绪,尽管客观上已有了这样的味道。
重复:在网上渲染这个事情的人,有没有想过那几个违法者的人生?他们违法但并不直接等于犯罪了,若能花些钱偷摸地“逃”掉,在世人面前还是一个正常的人,现在好,全国人民都知道他们违法了,而且违法后似乎还要跟人“寻理”,要待遇,大喊这社会不公,他们的形象变成怎样了?整个事情,几个违法者就不冤!赌场还讲个愿赌服输,违法了承担一些后果,不公平?天塌了!当然警方没有严格使用让人难以质疑的账户去规范罚款确实令人疑窦丛生,不过这是执法过程的瑕疵问题,与违法者冤不冤没有关系。现在却把违法者及其家人弄出来晒,不知楼主是无脑者,还是违法者自己担任着楼主?以前有个官员弄豪华坟墓被人揭露,他自己跑到焦点访谈去喊冤,结果送上门!前车之鉴啊。就到这里。——野猪 10:58 2009-6-2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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