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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公司无须挑战法则       
地铁公司无须挑战法则
[ 作者:野猪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890 | 更新时间:2012/7/6 | 文章录入:boar ]

近日,人民网强国社区有关地铁公司反对女人穿衣服和女人维权故号称爱穿不穿的话题,讨论到波澜壮阔,情势如火如荼。其实,现代文明、法制社会里,这样问题是没有讨论空间的,除非某地、一国确实没文化可讲了。

蝴蝶好花,花花花,为什么?为了吸引公蝴蝶。那有角,为什么?为了彰显“我厉害,可以保护你!”动物世界,尚且有吸引异性的本能,人是高级动物,谁没有自主权?

当今社会,怎么说,也难以排除“女权”。女人们爱美,各种方式,自赏、吸引故,哪样不可以?都可以!至于效果怎样,有句话: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受美之力唯贤德者方能具之。漂亮女人街上走,男人们都喜欢她,但是,谁能搭腔,谁能面前,有讲究,不是谁都可以。这里的“漂亮”,包括天生丽质,后天打扮等等,不论人家自赏还是吸引故,上前的人,都有一定的“规范”。

具体到地铁上的女人们,她们怎样是她们的事,若能让他们心仪,你可以表现,否则,不自量力,自取其辱了。这是轻的,若动手动脚,即便女人没有反抗能力,正常的男人们也是她的后台老板!鲜花插在牛粪上,能行?不行!

同意这样的口号:我可以骚,你不可以扰。何如?因你不是东西,没资格!回到标题,地铁公司其实叫花子上席——跳上去猴子跳舞!动物界也不能容忍,何况人类!——野猪 18:31 2012/6/26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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