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报道的“女子撞人阻救援事件调查:其夫坐视不管独自回家”一文说“女版药家鑫案”三大难点:此案在法学界也引发重大争议。其难点有三:一是,张彦撞击他人的目的是什么?是因为生气而不计后果,还是驾驶不当。二是,张彦撞击他人后非常态行为,是出于什么目的?三是,作为医学心理学与精神病学的大学教师,其具有很强的专业能力,也就是说,她具有民众担心的反鉴定能力。她是否真患上了精神疾病?如果她因装病而被鉴定成精神病,那又该如何处理?
有这样的法律难题嚒?没有。首先,所谓难点一和难点二,属违法犯罪定罪前的工作,任何国家均有专门机构和专业组织等,属于专门专业范畴,该怎样就怎样,没什么难与易。而第三,很容易操作,即便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有可以免责的病,但判决时可以留一句话:二十年三十年乃至众生,若正常了,就证明当时的病假的或不够严重,总之,应承担之间的违法犯罪责任。等于:装病可以,装数十年,你就装一辈子罢。同时,对于这样人,也应有相关的监护措施,如不得离家,不得工作,不得经营等等。
经济在发展,法律在完善,社会在进步,动态中,种种问题都有,不能说都可以解决、及时解决,但瞻前顾后的解决手段是可以的。因发展阶段里,动态控制的难度确实不小,但可以坚持原则,例如类似案例,犯罪嫌疑人甘愿伏法,那就该怎办怎办,耍小聪明,可以,终生那样罢。——野猪 19:12 2012/7/4 武汉 调整字体: 【大号】【中号】【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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